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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德育大纲实施细则

音党发[2001]22

德育工作是高等学校整体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智育、体育、美育等方面教育密切配合,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完成高等院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德育工作在高等院校居于首位和战略地位。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是最重要的素质教育。学院培养出来的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21世纪中国的面貌,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能否实现。我们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来认识新时期高校的德育工作在高等院校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高等院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高等教育改革也正在向纵深发展,德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和新要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改革开放条件下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把德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新形势下,德育工作应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及科学化。为了贯彻、落实《纲要》以及《北京市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改进和加强我院德育工作,逐步建立全方位德育格局,形成全员德育意识,提高学院德育总体水平,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艺术教育的德育体系,特制定《中央音乐学院德育大纲实施细则》。

一、德育基本原则

高等院校的德育工作应该遵守自己特定的基本原则,并依照这些基本原则来制定德育目标、确定德育内容、选择德育途径方法,以之作为实施德育工作的准绳。

(一)方向性原则。我院德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想,集中体现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的基本要求。

(二)整体性原则。应立足建立科学完善的德育体系,发挥各种渠道的德育功能,形成德育合力。要注意教育与管理、教育与服务的结合,重视学院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结合,真正做到全面育人。

(三)层次性原则。德育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针对教育对象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特点,分层次、分类别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

(四)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思想理论教育,要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联系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实际,联系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思想实际,既要注重理论教育,又要注重实践教育,知行统一。提高教育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五)继承与创新的原则。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德育思想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德育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体现时代的特点和要求。

二、德育目标和内容

德育目标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既要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也要体现学院教育的整体性和适当的超前性。

(一)德育目标。

学院在确立德育内容和目标时,不仅要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还要考虑大学生发展的需要。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学院德育要主动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一切围绕着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来进行。为此,中央音乐学院的德育目标确定为:使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艺方向,深入生活,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并从中培养一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中央音乐学院的大学生在德育方面要达到以下要求:

1、世界观、艺术观、方法论要求: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立马克思主义艺术观,正确认识世界和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趋势,自觉承担历史和社会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2、政治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并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及政策,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信念。热爱祖国,具有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自觉维护祖国的统一。

3、道德品质要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养成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较高的修养水平。要不断进取、艰苦创业、实事求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有坚强的意志和品格。努力达到:诚实正直、谦虚谨慎、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艰苦朴素、爱护公物等社会公德的要求。

4、人生价值观要求:树立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价值观,正确把握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协调处理好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顾全大局,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努力学习,勤奋进取,反对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

5、素质要求:具备相应的文化修养,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心理素质,不断掌握各种新的知识,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树立和培养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取创新、公平竞争、团结协作、惜时守信等观念;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具有较好的自我调节、自我平衡的能力,能适应紧张的学习生活,正确对待和处理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和挫折,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

6、能力要求:掌握必须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注重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努力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参与教育,主动探索问题,寻找真理,反省自我,完善人格。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大众相结合的道路。

(二)德育的基本内容。

为实现以上德育目标,对我院的在校学生应实施以下内容的德育教育:

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

2、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势政策教育;

3、爱国主义教育;

4、人生观、价值观、艺术观教育;

5、法制与校规校纪教育;

6、思想品德教育、艺德教育;

7、审美和心理健康等教育;

8、国防与劳动教育。

(三)德育内容的安排。

根据大学生受教育的规律及其思想成长的特点,分层次、分阶段要求如下:

1、一年级

1)教育重点:针对大学新生从中学生向大学生转变的特点,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着重进行爱国爱校、热爱专业、立志成才和校风校纪的教育,军训和国防教育。

2)基本要求:

①政治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的观点,掌握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与方法。

② 思想道德要求:确立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集体观念.明确“二为”方向,树立正确的文艺观。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奋发向上。

③素质要求: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提高心理适应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培养健康心理。

3)课程设置:开设《毛泽东思想概论》,《社会心理学》,《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课程。对新生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学生的入学适应情况,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同时通过入学教育和班级建设,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树立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的班风和学风,使大学新生从入学起就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2、二年级

1)教育重点:在一年级人生观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学生开展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教育,使之具备正确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

2)基本要求:

①政治要求:正确认识历史和发展的大趋势,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

②思想道德要求: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培养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求实进取。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克服看问题的片面性。

③素质要求:自尊自爱,目标明确,生活充实,情绪稳定,能正确对待和处理遇到的各种人生问题。

3)课程设置:《法律基础》,《邓小平理论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三年级

1)教育重点:针对这一时期大学生思想趋于成熟的特点,促使学生在接受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的基础上开始从感情阶段向理智阶段转变和升华,确立自己的人生信仰。着重进行规律性教育,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学生深层次思想问题。

2)基本要求:

①政治要求: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②思想道德要求:正确认识人生价值和人生责任,处理好个人、集体和社会的关系,把自己塑造成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③素质要求:自信自立,勇于探索,主动适应社会需要。

3)课程设置:《邓小平理论概论》。

4、四年级、五年级:

1)教育重点:毕业班的学生即将走向社会,这一时期应着重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激发学生奋进、乐于奉献的精神,并通过艺术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结合毕业生择业,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

2)基本要求:

①政治要求:树立坚定正确的信念,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②思想道德要求:坚定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的成长道路,做好报效祖国、尽责社会的准备,具体落实到职业选择、毕业分配等方面。

③素质教育:敢于面对现实,接受社会的选择和挑战。坚韧不拔,奋勇开拓。

3)课程设置:《职业道德与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使学生在走向社会之前能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指导毕业生树立面向地方,服务全国的就业思想。

在分层次、分阶段教育的同时,还要注意对学生的共性教育,要进一步抓好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逐步规范化。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本课以定期讲座的形式开设,学时、学分将与教务部门协商予以保证,教育内容应及时反映国际国内的大事、党的大政方针和国家、学院有关文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政策,使学生了解实际、了解社会,自觉地适应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三、德育途径与方法

德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有效的方法,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建立全方位德育格局,形成综合育人的有效运行机制。我院德育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六方面做好建设工作:

(一)课程建设。

德育工作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课程建设是使德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环节。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是德育教育的主要渠道。目前,学院的德育课程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初具规模,在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过程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现阶段,“两课”要在前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学院应建立多媒体教室,运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手段,联系实际,针对学生思想问题,努力提高教育实效,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此外,继续开设学生需要的多种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配合“两课”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两课”教学改革要特别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我院《邓小平理论概论》课、《毛泽东思想概论》课已于1998——1999学年、1999——2000学年分别进入大学生课堂,要做到入心入脑,必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学院的艺术实践相结合,同时,创造条件要求“两课”教师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与艺术实践活动。目前,《邓小平理论概论》课作为实践课程的试点和主渠道,已试行了两学年。德育课程要在前一段体现思想性、政治性和正确的导向性的基础上,注重体现知识性和现实针对性;在原有的相对稳定的系统教育的基础上,突出“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尽量贴近学生的实际,体现实效性,以期收到良好的效果。同时必修课和选修课互相配合,相互补充,异曲同工,共同实现教育目的。

(二)教材建设。

教育内容的改进是取得德育教育实效的一个重要环节,教材建设集中反映出教育内容的调整和变化。德育教育的教材建设要逐步正规化、专门化。我院德育课程现有的教材基本不适应中央音乐学院学生的特点,结合本院特点,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编写《艺术院校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教程》

(三)“三育人”建设。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是德育工作的必要途径和有效方法。

我院教师是承担德育教育的主要力量。全体教师要结合本职工作,发挥各自学科的教学特点与优势,拓展育人功能,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进行科学的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两课”教师要结合我院音乐艺术专业教育的特点,充实“两课”教育内容,改进“两课”教学方法,增强“两课”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两课”授课的吸引力和感召力。针对我院的教学特点,进一步强化专业基础课、特别是专业课教师的教书育人工作,教师要利用各自的教学内容、授课方式的优势和自身特有的影响力,关心和开展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和人格完善等方面的成长和教育。建立全体教师教书育人责任制,重视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学院的各管理部门要从学院的中心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来重视和开展“三育人”工作。要在严格管理和热心服务的基础上,努力拓展各自工作领域中的育人功能。学生工作和教辅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育人意识,使管理、服务和育人形成一个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和有效系统。后勤管理部门要树立育人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环境对学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学生辅导处于是学生工作的第一线,要经常深入课堂、琴房和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状况,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四)校园文化和文明校园建设。

建设健康的校园文化和文明的校园环境,是加强学生全面素质教育、开展德育工作的有效载体。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文学社、戏剧部的文化艺术活动,举办好一年一度的“五四文化节”,加强广播、报栏和学生之家的阵地建设与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素质,锻炼综合能力,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

按照文明校园的政治、学习、生活和安全环境建设要求,继续全面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五)党团组织建设。

党团组织建设是学院德育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党团活动吸引一批学生骨干,并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是做好德育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党委要进一步办好学生党校,团委要做好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党委组织部、团委与各系党支部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共同选拔、培养和发展优秀学生入党。

学院党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领导与管理,组织假期大学生志愿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德育基地建设。

德育基地主要是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社会实践是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环节。结合我院特点和特有的优势,可使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相结合,选建12个比较固定的实践基地,使学生在实践中既能进行情感教育,确立“二为”服务方向,也能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在建立社会实践基地的基础上,争取条件、创造条件在近期建立中央音乐学院“德育研究小组”,开展“素质教育”、“校园文化”等课题研究;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研究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题研究,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

(七)德育大环境建设。

发挥多种德育功能,学院应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建立家长联系委员会,形成家庭教育和学院教育的合力,力争形成良好的德育大环境。

四、德育条件与保证

德育工作的实施必须有必要的条件和保证,必须要有明确、有力的领导、专门的组织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得力的高素质的队伍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及必要的经费和物质基础。

(一)领导体制、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院党委是德育工作的领导核心,负责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德育工作,统一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做不定期的检查工作。院党委副书记具体分管德育工作。

学院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基础教育部和团委是德育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各系是落实德育工作的基层组织;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德育工作队伍的管理;学院的后勤、图书馆及其它各相关部门都要承担德育职能。

在德育运行机制上,学院党委统一领导,院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直接落实到学生工作第一线,真正形成德育合力。

(二)德育队伍建设。

学院德育工作队伍应专兼职相结合,两者互相补充。要以精干、高素质的德育专职人员为骨干,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德育工作专家、教授和学者。逐步建立专业主课教师育人责任制,选拔优秀的专业课青年教师兼做德育工作。德育专职工作人员与学生的比例可为1100。为进一步加强德育队伍建设,须采取以下措施:

1、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德育队伍。

选拔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优秀青年教师专职或兼职承担德育工作,并明确职责加强考核,进一步明确专业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并加强考核,通过多渠道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的德育队伍。

2、加强对专职德育人员的培养。

专职德育工作人员包括学院分管德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处(工作部)、团委中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人员,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要定期组织专职德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使这支队伍基本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位的要求,从学科建设上要加强德育工作理论的研究,不断研究探索音乐学院德育工作的规律。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师队伍是学院德育工作队伍的组成部分,现已基本配齐。学院应设立德育和社科专项研究基金,支持和鼓励德育工作者和理论课教师进行科研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自身水平。

3、完善政策措施,改善德育工作条件。

对专、兼职德育工作人员应切身考虑他们的培养、进修和发展方向,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德育工作者的进修、培养应纳入学校教师培养计划之中,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保证,切实做到着眼未来,培养骨干,总体提高,形成梯队。学院应该在可能的条件下,采取适当倾斜政策,保证德育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待遇的提高和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德育工作人员的待遇及住房标准应不低于相同学历的专业课教师的待遇。

(三)建立和健全德育工作规章制度。

1、建立本院德育大纲实施细则;

2、建立学院德育评估制度;

3、建立学院德育工作奖惩制度;

4、完善“三育人”的规定;

5、完善大学生德育考评办法;

(四)德育工作的经费及物质保证。

德育的实施必须以一定的经费和物质基础为条件,学院要保证德育工作的投入,德育经费的投入,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为事业费和学费总数的2%。必要时,还应从学院预算外的收入中确定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德育工作的开展。

经费投入包括:“两课”教学、军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所需的费用;德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进修、社会考察和调研及德育科研所需的经费;教研室和办公室的基本建设、图书及音像资料更新所需的经费;用于学生德育奖励和德育工作队伍奖励的费用。

学院要从总体发展上考虑德育经费的投入,把德育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纳入学院总体规划当中。

五、德育工作评估

德育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办学水平。学院要定期对各系、各部门德育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德育考评,一般每年进行1——2次。

学院要从以下各方面进行检查:

(一)执行和落实《中央音乐学院德育大纲实施细则》的情况;

(二)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情况;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教育课的建设、改革情况;

(四)德育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三育人”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效果;

(六)《中央音乐学院大学生德育评估标准》的落实情况。

〇〇一年三月

作者:学院党委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5 1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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