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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央音乐学院室内乐音乐节暨第三届中央音乐学院室内乐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央音乐学院室内乐比赛的设立旨在普及室内乐,扩大室内乐影响力,提高室内乐演奏以及教学水平;通过举办比赛、从全国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组合,进行奖掖和表彰。

  报名要求

  1、凡接受过专业音乐教育的音乐学院学生(包含综合类大学音乐学院)且年龄在比赛当日不超过28岁(1984年10月19日后出生)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比赛,参赛者国籍不限。

  报名方式

  比赛以预选赛和决赛两轮次进行。通过预选赛,选拔出10个以内的组合参加决赛。初赛筛选需各地参赛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寄送中央音乐学院室内乐音乐节组委会。寄送录像(DVD或CD格式)的同时,需填写登记表。提供演奏组每位成员或单项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要求

  组委会将对参赛选手材料信息保密,并有权要求报名者补充提交材料。报名者应保证在报名表中所填写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填写内容失实、报名资料填写不清、所附材料不全、未在报名表中亲笔签名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参赛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报名表(下载表格,复印有效);

  •一位专业教授或知名音乐家的推荐函;

  •如在其他比赛中获奖,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年以内)国内外重大比赛获奖者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本次比赛报送的资料以DVD和录音制品的形式报送均可。本次比赛组委会会将选手报送材料转换为CD录音形式,并随机制定编号。

  报送的录像或录音资料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经组委会核实,将取消该组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资料中须保证音响连贯清楚。

  B、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光盘封面须注明参赛选手和表演曲目。

  参赛曲目

  (一)本次比赛项目界定为室内乐中所涉及的西洋管弦乐器及声乐。

  其他学科类包括手风琴、古典吉他,管风琴;重奏组合比赛形式不限。

  (二)本次比赛曲目设有规定风格和自选风格。初赛筛选曲目录制时长不得超过20分钟(不得破坏乐章的完整性)。决赛期间曲目超过20分钟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初赛决赛曲目一致。

  曲目范围:

  1规定风格:

  规定风格为古典主义风格,请参赛选手从以下作曲家中选定曲目:,巴赫,海顿, 莫扎特, 贝多芬及同时期作曲家。

  2,自选风格:

  参赛选手可从浪漫主义和现代派风格中任选其中一组进行演奏。

  比赛日期

  1、各选手录像寄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录音可以Email的形式发送至Chambermusic@163.com

  2、决赛拟于2012年11月5日在北京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厅举行。

  比赛评选

  比赛分为初赛筛选及决赛两部分组成:

  初赛部分:筛选将以评选录音方式进行,选手的录音资料将以随机编号的形式汇编至室内乐比赛评选DVD中,评委将以选定寄送编号的形式选定进入比赛的选手。预选结果组委会将于2012年10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同时发送正式参赛邀请函。注:初赛结束后只公布晋级选手名单,不公布晋级选手的名次。

  决赛部分:决赛部分为现场评定,评定方式为评委现场打分,演奏终止以评委叫停为准。决赛选手的比赛出场顺序将以抽签的方式来决定,抽签结果不可更改,参赛选手应当按照抽签结果和参赛日程准时参加比赛。不参加抽签活动或不按照抽签顺序演奏的选手将视为放弃比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比赛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对决赛的评判结果为本次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注:进入决赛选手必须在2012年11月3或4日(不晚于11月4日北京时间19:00点)以电话形式向组委会报到,如有参赛选手未按时进行报到,将不能继续参加比赛;如有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退出比赛,必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组委会同意。

  比赛评委

  由2012 中央音乐学院室内乐音乐节特邀中外演奏家,教育家组成。

  奖励

  1.比赛设等次奖和优秀奖。

  金奖1组、奖金12000元

  银奖1组,奖金8000元

  铜奖1组,奖金6000元

  优秀奖2组,每组奖金2000元

  2 凡是进入决赛选手组将获得参与及上中央音乐学院室内乐音乐节特邀国际演奏家的大师课的机会。

  3 凡是进入决赛选手组将获得中央音乐学院室内乐音乐节9场音乐会套票。

  颁奖方式

  本次比赛颁奖方式将于11月5日当晚举行颁奖音乐会,获奖选手将在颁奖音乐会中领取获奖证书。进入决赛的选手有权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初赛录音材料的寄送,报名者应以挂号、快递或直接送交方式向组委会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报名无效。报名者须在邮寄报名材料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组委会报名材料已寄出,组委会收到报名材料后将不再退还,报名者应自行备份所寄报名材料。

  2、参赛选手应同意无偿专有许可本届比赛承办方中央音乐学院,将其本人在各轮比赛、颁奖音乐会上的的演出,以及在组委会所组织各项活动中的影像及照片,无偿授权本次比赛的组织承办单位、赞助方、合作方;负责赛事宣传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摄影机构;以及录音录像制作人和出版发行人专有进行宣传、摄影、录音录像、广播播映、信息网络传播、以及赛事相关音像专辑与图册的制作、展览和出版发行;因此而产生的音像制品等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中央音乐学院所有,不再向参赛选手另付报酬。

  3、参赛选手往返中国北京的旅费及住宿费用由本人,带队指导教师自理;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北京市内交通及餐饮费用,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4、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中央音乐学院将于比赛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发放。

  5、如发生本章程中没有规定的问题,最终解决将以组委会意见为准。若有任何争议,中文版章程将作为解决争端依据,组委会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6、凡申请报名者在“报名表”中签名后,即视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内容并承诺遵行,否则视为放弃比赛,组委会将不承担该参赛选手的任何费用;比赛期间如发现参赛选手违反本章程相关规定的,将被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获奖证书与奖金将被收回,所有费用由该违规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中央音乐学院室内乐音乐节组委会名单:

  主任:王次炤

  成员:郭淑兰 逄焕磊 徐昌俊 周海宏 江小艾 叶小纲 刘红柱陶倩 娜木拉 王绍武 邢维凯 黄河 吴迎 赵瑞林

  郭珊 周游 吕嘉 李心草 张海峰 俞明青 薛伟 柴亮 王鸿 陈允 朱亦兵 潘淳 杜泰航 杨戈芳陶纯孝 李岚松 魏卫东 韩国良 童卫东 张提 林朝阳 于兵 王昌海 刘刚 赵聆 刘小龙 袁源 谭小棠 刘洋 朱昆强 李翔 李乐 施佳佳 严涛 梁大南 尹晓辉 朱牧 陈光 宗晓军 李国玲 由熹 吴龙刘嵩虎 乔佳佳 严涛 王弢 李凌 黄屹

  联系地址:中央音乐学院室内乐音乐节组委会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中央音乐学院教务处艺术实践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教学楼117室

  E-mail : chambermusic@163.com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张富兰 昌青

  联系电话:15201355277(手机)

  18810260812

作者:钢琴系   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最后更新日期:2012-12-18 14:04:59    发布日期:2012-05-17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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