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教学演奏会必须录像、存档的通知
从本学期开始,学院要求各专业教学系对学生期中、期末的专业考试(表演类)和毕业生的毕业音乐会必须录像、存档,并备有与考试相关的管理记录档案和毕业音乐会的节目单。 艺术实践办公室举办的与学分相关的各种学生音乐会也必须录像、存档,并备有相关的管理记录材料。请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教 务 处 20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