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央音乐学院党风廉政网-> 警钟长鸣 -> 正文
党风廉洁教育学习材料(第二十六期)

                党风廉洁教育学习材料

                       (第二十六期)

                       (党纪学习教育专题材料)

                                 纪检监察办公室编 2024 5 14 日




         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 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 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之


四、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之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 重要论述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 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 动,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印 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 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开展 党纪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 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发表一 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释加强党的纪律教 育的重大意义、内容对象、方法途径、目标任务 深刻回答我们 党为什么要开展纪律教育、开展什么样的纪律教育、怎样开展纪 律教育等重大问题,为新征程持续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突出严 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深刻阐明了纪律教育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纪律 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突 出加以强调。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性,“党的纪律是管 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 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深刻指出加强纪 律教育的必要性, “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温水煮青蛙,前 车之鉴不可忘却, 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教育的紧迫性, “很多领导干 部犯错误,最后在忏悔书中都说对党章和党规党纪不了解、不熟 悉,出了事重新学习后幡然醒悟, 惊出一身汗。如果把党章和党 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 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 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


着重强调了纪律教育的内容对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思考管 党治党建设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纪律教育划出了重点、 明确了对象。在主要内容上,强调“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指出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 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强调“以纪律为尺子”,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要求“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在重点对象 上,既注重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又高度关注领导干部、 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指出“各级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强调“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 引导,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 ‘第一粒扣子’”。


清晰指明了纪律教育的方法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纪律 教育念兹在兹、谋深虑远,既绘蓝图、明方向,又指路径、教方 法,推动纪律教育不断深化实化。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 ”,指出“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 是表现,党纪是保障”,要求“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 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强调“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要求“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 让铁纪‘长牙’、发威, 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强调“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要求“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作用, 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使各级 领导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强调“推 进纪律教育常态化”,要求党的各级组织“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 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 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明确提出了纪律教育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 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要求通过纪律教育进一步 增强全党纪律观念、提升党员纪律自觉。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 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形成尊崇党章、遵守 党纪的良好习惯。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定力、纪律 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 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 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强调督促推动领导干部“公正用权、依法 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 党人的政治本色”。


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经验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 高度重视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毛泽东同志制 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经广泛传唱成为我党我军纪律教育的生动教材;古田会议决议提出“有计划地进行党内教育”, 对红四军党的纪律教育进行了探索。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 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鲜明提出“纪律教育”的命题,要求“必 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延安整风开始后 《中共 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重申“要在全党加强纪律教育”。解 放战争全面爆发不久,毛泽东同志就在《注意加强部队纪律教育》的电报中强调,“任何部队, 在每一次行动前,必须进行一 次公开的全体的纪律教育”,推动全军思想意志行动更加统一, 有力保障了夺取全国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作出《关于成 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将“在党内加强纪 律教育”明确列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之一,各级纪律 检查机构围绕整风整党和“三反”“五反”等运动,一边查处违 纪违法案件,一边开展纪律教育, 使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素质 有了较大提升。改革开放前夕召开的党的十一大在党章中恢复了 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 并增加规定了“加强对党员的 纪律教育”的内容,这是第一次在党章中对纪律教育作出明文规 定;随后,恢复重建的中央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会, 强调各级纪委 要抓好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协助各级党委,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 和党的传统优良作风的教育”;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中央和地 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 这也为此后的历次党章所沿用。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 我们党 相继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集中性学习教育,也同步使广 大党员干部经受了深刻的纪律教育,进一步改进了思想和工作作 风,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中 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把党 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 突出位置,坚持发扬我们党重视纪律教育的优良传统,深刻总结 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推进纪律教育的重要成果,将纪律教育贯穿党 的纪律建设全过程,系统深入、常态长效加以推进,积累了许多 成功经验。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夯实纪律教育基础。思想 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也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有效路径。我们党坚持一手抓 思想引领,持续加强纪律教育,推动全党增强纪律观念,形成纪 律自觉;一手抓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修订党章,3 次修订《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 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一批基础主干法规, 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同时不断强化纪律执行,推动党的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 严起来, 为纪律教育提供坚实支撑。


坚持集中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丰富纪律教育载体。 开展纪律教育,既要集中发力、形成声势,又要绵绵用力、久久 为功,努力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我们党先后部署开展 6 党内集中教育,每一次都涵盖纪律内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要求对照党的纪律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强调着力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党章作为重要内容,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对照重要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党 史学习教育要求学习领会党的纪律建设百年历程和经验启示,学 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教育引 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同时鼓励各级党组 织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把学习党章党规党 纪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课程,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深化拓展纪律教育内容。 党的纪律规矩是多方面的,开展纪律教育必须抓住重点、以点带 面,不断拓展深度广度。我们党坚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 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纪律教育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动各项纪律学习教 育不断深化;同时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加强纪律教育与 党的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党风廉政教育等贯通融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信仰之 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相结合,实现纪律教 育全覆盖。领导干部是全党的表率,只有抓好“关键少数”,纪 律教育才有说服力;广大党员是党的队伍的主体 只有管住“绝 大多数 ,才能保持纪律教育的良好环境。我们党在开展纪律教 育中,既注重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用严格教育、严明纪 律管住“绝大多数”;又注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 高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作用, 引领多数、带动全党、凝聚人心, 使培养“自觉的纪律”成为党 员干部的坚定行动。


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 提升纪律教育质效。加强 纪律教育既要有润物无声的正向引领,也要有触及灵魂的警示震 慑。我们党始终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 选树宣传先进 典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同时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深刻剖析典型案例, 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 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我们党的一大政 治优势,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举措 是党的事业攻 坚克难、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可靠保证。新征程上,必须 继承弘扬我们党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经验,进一步从中汲取智慧 和力量,不断深化对党的纪律教育的规律性认识 将党纪学习教 育引向深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 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决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部署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 要职责,必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李希同志近期在多个场 合对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重要部署,刘金国 同志提出具体要求,中央纪委专门印发实施方案, 明确了各项任 务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目标导向、重点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全党的 一件大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这 项工作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 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 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题中应 有之义,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纪 检监察干部必须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把学习《条 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做到 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更 加高强的履职本领、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更加强烈的责任担

当,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 军。


坚持重点导向,着力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 针对性。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新修订的《条例》。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内容,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条都掌 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 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学习政治纪律,重在掌握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坚持 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令行禁止;学习组织纪律,重在掌握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 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 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 学习廉洁纪律,重在掌握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始终做 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 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保持清正廉洁;学习群众纪律,重在 掌握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 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真正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学习工作纪律,重在掌握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 则,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学习生活纪律,重在掌握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自觉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注重家庭 家教家风。要掌握这些重点内容, 抓住学习《条例》的核心和关 键,纲举目张地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落细落实、入脑入心。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纪律自 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 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这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靶心 所在、要害所在。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 纪检监察干部 理应熟知精通纪律、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但从实际情 况看,“三个不”问题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也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自认为是党规党纪方面的“行家里手”,放松了学习要求,实际 上对纪律一知半解、似懂非懂;有的认为学党纪就是背条文,学 用脱节,在实际工作中不善应用; 更有甚者以执纪者自居,在党 纪学习和执行上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把纪法教育当成“耳旁 风”,自己走偏越界后还浑然不觉,等等。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 起来,把自己摆进去,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教育受警醒, 以《条 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注重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通 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在监督检查、 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中准确规范执行党的 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坚持结果导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学 习教育重在务实功、求实效,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 有新进步、新提升。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 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 成果体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聚焦目标任务,防止虚化发散走过场,力戒形式 主义,不搞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以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 育取得好效果。坚持以上率下、整体发力,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全系统同步推进,各板块、各层级都切实负起责任, 明确具体措施, 统筹推动落实, 确保全员覆盖、不落一人,实现个个受益、确有收获。坚持立足职责、服务 保障,在抓好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充分发挥 系统优势,积极服务保障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条例》的宣传阐释, 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警示教 育力度,配合开展党纪培训,加强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的监 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来源 中央纪委 国家监委研究室)


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聚焦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 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

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 2015 年、2018 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 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 也是实现和其他 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

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

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坚持自我革 ”“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


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 ”等内容;

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 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

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 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

……

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 具体条款中, 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

——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着力推动 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 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 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 律。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的要求, 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 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 和从政环境。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 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 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

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 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 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 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作为规范党 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 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 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 要意义。

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 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 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 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 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 发生。

对此,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 规定的针对性。

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 定; 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 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的坚决态度。

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条例在工 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 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 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 款。

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 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 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又以滥用问责为例, 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滥用问责, 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 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直接责任 者和领导责任者,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 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与此同时,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 工作纪律中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 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 情节较重或严重 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2023 11 16 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国家 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的消息通报中,一处细节引人注目: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 的书刊。

针对执纪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类似问题,条例也作出了相应 修改。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 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 为的处分规定,同时还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 活动等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

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增 写一款,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 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消极回避、推卸责任, 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 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坚持靶 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 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 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 循。

坚持与时俱进, 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 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 对于规范和制 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 有重要意义。

这一理念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在廉洁纪律中, 条例在规范 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 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 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

以第一百零六条为例, 条例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 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 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及“离职或者退(离)休 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 本人的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行为 都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

与此同时,条例还完善了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名 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 以及领导干部对亲属 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等的处分规定, 释放出从严治党 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经过新时代以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大幅减少, 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也要清楚看到, 一些不正之风仍然顽固复 杂,或披上“马甲”,或转入“地下”,潜滋暗长、隐形变异。

针对这一情况, 条例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 分规定,在廉洁纪律中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 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 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 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在坚持与时俱进上还体现在多个方面——

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 促进党纪政务处分相匹配, 明确规定 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 纪律等违法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明确规定对 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 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 当开除党籍;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增写对铺张浪 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 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 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行为处分 规定,促进党员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 ……

此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落实“三 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 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切实把从 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在总结 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 有利于充分发挥纪 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 一步,将切实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 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 新华社)


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之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 3 次修订《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 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 要的作用。


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 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 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 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 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 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 块坚硬的钢铁”。


新修订的《条例》共 158 条,与 2018 年《条例》相比,新增 16 条,修改 76 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 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 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 方面面。


比如,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三个务必”的要求,在第 2 条指导思想中写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第 3 条总体要求 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 业观”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落实党的二十大 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 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 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等。这些都充 分体现出《条例》修订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把坚决维护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 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 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 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 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增强纪律自觉性上下更大功夫。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 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 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 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 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 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比如,新修订的《条例》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 要求,在第 2 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 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 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 4 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 持下去”。再比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增 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


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从党章总源头出发,将党章要求具体 化为纪律规定


本次对《条例》作出修订,首要原则就是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将党章的规定要求细化具体化,用党章这把尺子衡量干部、丈量工作,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比如,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 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 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规定,增写“反对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 肉联系,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

定;增写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 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 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处分规定,推动党员强化组织 意识,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 纪律。新修订的《条例》在政治纪律部分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增加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 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充 实、表述更加清晰、界定更加精准。剑指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篱笆,修订《条例》就是要把坚决 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 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 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为在新 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 中央 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之二




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 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 况。同时也要清醒看到, 管党治党还存在一些问题。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问题 导向,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 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把严 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让铁纪“长牙”、 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坚持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 《条例》 充实完善一些违纪情形的内涵与外延,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力 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2023 11 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 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周清玉搞迷信活动,私藏、 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条例》增写对私自阅看、浏 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 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 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


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的问题,《条例》进一步 完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如,增写以讲课 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 充实对违规接 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 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保持紧盯 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


梳理近年来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利用职权为亲 属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较为多发。比如, 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配偶违规在管辖地区 从事经营活动知情但未予纠正,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经济 利益”; 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违规借用管 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 活动谋利”;等等。


对此,《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 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 行为的规制,第 104 条完善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行为的处分规定,第 107 条完善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 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


针对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细化完善处分规定,织密制度笼子


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条例》将原来一 些适用相关纪律兜底条款处理的违纪行为逐一细化,完善为具体 的纪律条款,给党员干部划定的行为边界更加明确,纪律标尺更 加清晰。


比如,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 56 条增加 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

定。在第 91 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 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增强组 织观念。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在第 126 条完 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


《条例》还加大了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第 143 条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 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


坚持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 治理提升转变


《条例》的修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思维、 统筹推进,充分体现出在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 全覆盖的特点,有力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 变。


在对象覆盖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将第 141 条、第 142 等多个条款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 意味着无论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还是违规干预和插 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 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出执纪 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


在管理周期方面,梳理各地退休干部被查处的案例,有的在 职时便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企图利用退休逃避惩罚,妄想“退了 退了,一退就了”,直至“东窗事发”;有的在位不收退休收, 利用退休“打掩护”,上演“期权式腐败”。


针对这一现象,《条例》对党员干部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 出严要求。第 105 条、第 106 条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 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 明确什么“可为”、什 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在责任链条方面, 《条例》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而且充实“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 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 不得消极回避、推卸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经常性 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纪 律规矩刻印在心, 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使铁的纪律真 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来源:    最后更新日期:    发布日期:2024-05-14 16:13:50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