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2014年度,在学院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中央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章程制定、科研评奖及项目评审等工作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学术委员会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科建设和章程制定

  一直以来,院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中,对现有专业进行有序、合理的改进,2014年度,对音乐学系递交的音乐治疗专业改5年修业年限为4年、音乐学小组课为个别课等2项提案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和审核,予以通过。籍大学章程制定之际,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审议了《中央音乐学院章程》。

  二、各级各类项目的评审

  本年度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了国家社科艺术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北京市共建项目等项各级各类申报项目,向国家、北京市、文化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推荐。同时,对学院自筹资金开展的校内科研资助项目、校内重大艺术实践活动项目也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三、各级各类比赛、成果奖评审

  2014年度,对由个人或各系申报的金钟奖比赛、教学成果奖、哲学社科成果奖、五个一工程等,本着科学、民主、公正、公平的原则,经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向相关部门做了推送。

  总的来讲,本年度院学术委员会圆满完成了相关的工作。然而,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本校的实际情况,本届学术委员会的构成比例有待进一步规范,也有个别委员履职不力的现象。院学术委员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尽快完成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改选和章程修订,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中央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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