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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2011-2012学年度中央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时间:2022-10-24 15:35:30 作者: 院长办公室 点击: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中央音乐学院编制的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考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央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ccom.edu.cn/aboutccom/jigou/xzjg/yzbgs/jgsz/bgs/zxtz/)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央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66425598。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2011-2012学年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我院本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由院长领导,具体工作落实和实施由院长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本部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有效开展。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按《条例》要求公开,并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工作的不断深入,及时调整、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

(二)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011-2012学年度,我院切实贯彻《中央音乐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通过《实施细则》的执行和实施,使全校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统一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了自身的工作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机制等进一步得到规范,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建立“阳光高校”,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得到丰富和拓展

2011-2012学年度,我院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学院门户网站和校内行政办公网开设招生信息、培训信息、招聘信息等公开专栏;通过公告、校报、校刊等载体公开有关信息;设立院长接待日,并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2012学年度我院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到学校党务、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组织人事、财务、基建、资产、对外交流、监督、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共573条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1. 党务:包括党务公开、“三重一大”、特困大病工作、党委工作要点、对口援疆工作等信息39条。

2. 行政:包括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行政工作要点、规章制度、流程、信访程序等信息34条。

3. 教学:包括招生考试管理规定、招生计划、录取工作程序、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学术研究管理规定等信息18条。

4. 科研:包括各项立项、立项经费、科研项目管理、科研获奖等信息7条。

5. 学生工作:包括学校招生政策和计划、学生奖励、学生处分、奖助学金、学生管理、学生助学贷款服务等信息71条。

6. 组织人事工作:包括中层干部选拔、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教师职工年度考核、教职工工资调整及各种补贴发放、职称评聘、人才工程、公派出国、人才引进办法、选留毕业生、招聘录用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等信息共143条。

7. 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决算、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等信息15条。

8. 基础建设:包括教学环境及职工生活环境建设;新校区建设招投标信息、中标信息及工程进展及完工情况等信息28条。

9. 资产管理:包括物资设备采购预算、办公设备与家具购置标准变更、房屋上市信息等14条。

10.对外交流:包括国际合作演出、科研项目,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管理规定,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留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情况等信息90条。

11.监督工作:包括审计制度及配套专项审计制度、审计业务招投标信息和相关审计结果等信息63条。

12.校园管理:包括学生食堂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地下人防管理、控烟管理、物业(服务)招投标信息、校园安全稳定等相关规章制度等信息5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在 2011—2012年学年度,我院没有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全院各项工作,需要长期努力,不断改进完善。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等。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落实,不断改进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力度,统一各部门和全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院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以《条例》和《办法》为基础,全面总结《实施细则》在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结合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适时对《实施细则》做进一步修订,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录编制、公开形式、工作机制等。

(三)进一步抓好执行落实工作。要根据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要求,对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电子信息屏等载体,确保做到不错报、不遗漏、不拖延,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在实处。

中央音乐学院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