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院﹝2018﹞11 号
中央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7-2018学年度中央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七个部分。本学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央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是中央音乐学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启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音乐学院发展新征程的重要年;是中央音乐学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双一流”建设的关键年;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开拓进取的奋进年。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等工作的重要推进途径,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持续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
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学校根据《条例》《意见》《办法》和《清单》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2017-2018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完善信息公开新机制。2012年至今,中央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制度在校内深入推进,校内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都本着“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行开展,学校已经形成按要求公开、按程序公开的良好态势。学校建立了中央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形成了以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纪委监察部门督促检查,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本学年度,学校各系部思想认识和信息公开工作理论水平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在完备的工作体系下,保证了校情校务公开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二)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教育部清单,信息公开办公室将清单中各项公开信息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清单落实第一责任人。在招生信息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精神,加强录取程序、咨询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重点方面信息的及时发布;在财务信息方面,重点做好预、决算信息的发布与解读工作,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引导。
1.以学校官网作为主窗口,根据实际情况和用户反馈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并对信息公开网页进行调整,提升查阅便捷性。积极发挥新媒体信息传播与更新速度快的优势,强化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企业号、多媒体显示屏等平台的作用,及时推送高质量的信息,受到师生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2.在原有的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和中层干部会基础上,每周增加行政工作例会和教学工作例会,及时发布、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开放式办学水平。
3.日常做好信息公开宣传指导,营造信息公开氛围。利用多种方式发动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和工作人员,传播普及信息公开工作知识,提升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严格执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教育部对清单落实的有关要求,学校对照清单事项进行查漏补缺,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清单事项公开。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依托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以微博、微信、校报校刊等其他渠道进行辅助补充,全面公开学校信息。
1.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和学院官网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为重要的媒体,本学年度我校官网进一步细化了板块内容,通过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量稳步上升,本学年度网站新增信息1341篇,新增图片3761幅,浏览量875万余次。内容主要围绕学院基本情况、人才培养、招生信息、对外交流、学术科研、新闻资讯、演出活动等重要工作进行介绍,页面布局更加合理清晰,为学校师生、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
2.通过《中央音乐学院院刊》等校报校刊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中央音乐学院院报》、《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中央音乐学院年鉴》等刊物报纸,2017-2018学年度,《中央音乐学院院报》出刊8期,共发布信息约260余条;《中央音乐学院学报》出刊4期,共发布信息95条;《中央音乐学院年鉴》发布信息约104条,以多种角度发布了学院的新闻、学术、科研、大型活动等信息。
3.新媒体中心公开信息情况
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快、短、广的优点,以新媒体中心为龙头。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配合学校发展规划,在官方微信、官方网站、教学楼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发布我校学术、艺术动态,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短片等多种形式宣传我校教育教学发展成果,树立良好地社会形象与媒体风格。本学年度,新媒体中心共发布信息1500余条次,媒体平台阅读量大大提高。多项针对我校重大、特色活动进行的选题策划与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如2018年6月21日,我校倡议并策划了621国际乐器演奏日“‘九九’乐扬天下(朝九-晚九)十二小时音乐无停歇”活动。来自我校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附中、声乐歌剧系、指挥系、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中心师生的加盟,同时来自考级委员会、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来自全国各地的音乐爱好者们数千余人参与了视频直播。该项活动由学校官方网站等平台向全球网络直播,来自北美洲、南美洲、亚洲、大洋洲、非洲六大洲的37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美国、加拿大、德国、奥地利、英国、韩国、印度、蒙古、埃塞俄比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厄瓜多尔登共350人次收看了直播。获得强烈社会反响;2018年6月28日,我校2018年毕业典礼在中央音乐学院歌剧音乐厅隆重举行。首次邀请央视新媒体进行网络直播,网友点击率达几十万人次,同时我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发布活动盛况,单条微信点击率近3万人次,获得强烈社会反响与关注,成为北京高校毕业季主体的热议主题。以上这些信息的公开,为传播社会正能量、构建文化强国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社会公众获取校内信息创造了畅通的渠道。
4.通过二级部门网页和二级部门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情况。
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会、校友会、乐队学院、考级委员会、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等部门的专项微信平台也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微信平台以信息及时、图文并茂、积极互动为特色,吸引了大量师生和校外人员关注。学生处的央音就业直通车,年度共发布信息432条,阅读量累计共1092972次,关注人数为28895人,比去年增加了7212人;学生处央音青年微信共发布信息173条,年度阅读量共796997次,比去年增长486564次,关注人数为14050人,比去年增长1293人;校友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共吸引14800人关注,比去年增长了3173人,2017—2018全学年共计发布演出预告、获奖喜报、新闻简讯、唱片书讯等各类消息近400条,较前一学年增幅近半,投稿数量增多。阅读量约385211人次;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145576人,较去年同期增加42731人,可统计阅览人数为1215179人,较去年同期增加14976人。考级委员会官网访问统计为4316016人次;继续教育学院发布信息32条,浏览量达151121人次,关注量为68320人次。这些巨大的公开信息数量和日益增长的浏览量及公众关注数,充分扩大了中央音乐用学院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一)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招生工作。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高考招生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26个不得等相关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信息公开公示”的明确规定,确保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1)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各专业成绩合成比例及要求、校考专业合格名单及名次、各专业分省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录取查询途径、学费及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各轮次考试安排及考试要求等,以上信息根据工作的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公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校的官网、学院公告栏、本科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各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等。
(2)发布情况: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共计61条,阅读量为262677人次,是去年的8倍。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为17534,比去年增长4247人。
2.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硕博士招生的简章、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做了公开,做到信息准确、内容发布及时。
(1)招生简章、专业方向目录、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将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统考硕士生、博士生等招生简章、专业方向目录、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上报研招网,经研招网汇总后向考生公开;同时,在中央音乐学院“硕博招生”栏目中予以公开。
(2)成绩、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办法、名单。考生的初试成绩、入复试办法及拟录取方案、入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名单均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将相关信息上报研招网,由研招网汇总后向考生公开。
(3)招生咨询、监督举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我院研究生部、纪检监察部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联系方式做了公开。
(二)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本年度我校财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各类招投标信息,财务预决算,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等信息共115条。
1. 2018年预算批复信息。2018年4月27日,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165号)的要求,在学校官网公开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中的《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等相关信息。
2. 2017年决算批复信息。2018年8月3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333号)要求,在学校官网公开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相关文字说明。
3. 收费信息。2018年6月,在学校官网和校内公告栏公布了我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投诉方式。在招生简章中公开学费收费标准。
4. 管理制度信息。在学校官网和内部行政办公网上公开了各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5.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了1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信息共计102条,包含了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和成交公告等信息。
6.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我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在官网公开了《关于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的情况报告(2017年)》。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7月接到校外人士马晓杰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我校2017年度接受境内外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我办已责成财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没有收取费用。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监督工作常态化。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后进行跟踪和复查。本学年度,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均未接到有关工作的投诉。
六、信息公开主要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
1.加大信息更新量。利用微信强大的传播平台,使信息公开工作主阵地从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转移到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移动终端,由传统信息统一发布的工作模式转变为信息互动工作模式,极大提高了用户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为提升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我校在现有信息公开媒介基础上,不断加强线上媒体与移动新媒体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多元立体化新格局。本学年度学校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微信企业号加大了学校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将党和国家的新政策、新要求广泛宣传出去,及时公开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进展、重大艺术活动、国内外获奖、以及丰富多彩的艺术教学活动,舆论环境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2.大幅度提高制作信息水平。建立起重要信息由专人起草、专人审稿、层层把关的发布机制,并在本年度采用提前约稿、专题采访的形式,极大的促进信息的发布从被动走向主动。
3.集合多方力量传播我校信息。加大与外部资源互通融合,建立良好深厚的合作关系。本学年度,我校集合多方力量,大大拓宽了我校信息传播的广度。如高雅音乐进校园江苏巡演、与吕梁市委签署精准扶贫合作战略协议、郎朗大师班、中央音乐学院毕业典礼等重大活动通过快速、高效的方式,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校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积极利用新媒体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如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考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升。下一阶段,学校将着重从创新信息工作制度,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机制、新办法,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附件: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应网址链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