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党发[2014]8号
本学年党委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和学院党代会精神,加强依法治校,全面育人。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考核评价为切入点,深化音乐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协同创新,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学院事业内涵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转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建先进校评选成果,进一步提升我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1.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中央音乐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加强制度建设,增强顶层设计。组织研究、审定中央音乐学院章程;继续修订、完善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不断提升学院科学决策水平。
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精神,对我院党委及党委机关各部门出台的规定、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分类编辑党务工作制度汇编。
4.组织开展“我心中最好的老师”评奖活动,带动和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加强师德考评,提升教书育人的水平。
5.加强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开展中华经典音乐传承创新及海外传播模式问题的研究。组织庆祝孔子学院成立10周年赴欧洲文艺巡演活动。筹建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与体验基地。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继续实施“中层干部素质与能力提升计划”,修订《中央音乐学院系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中央音乐学院系处干部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
3.组织做好任期届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强化对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和监督。
4.修订《中央音乐学院部门工作职责》、《中央音乐学院干部岗位职责》,进一步理清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问题。
5.按照市教工委文件要求,修订《中央音乐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三、强化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
1.组织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有针对性地举办党的方针政策、高等教育管理知识、法律法规、国内国际形势等专题讲座,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
2.组织处级干部调研式学习,结合《中央音乐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调查研究制约学院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结合本部门、本学科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措施。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14]2号)文件要求,选送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继续选派干部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选送党务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强化对新任命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中层干部的培训。
4.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选送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国外高校学习;组织学院现任处级干部到境外高校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更新理念,开阔视野。
5.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参加“北京高校教师党员在线”的学习以及“中央音乐学院干部在线学习”。
6.继续落实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计划,举办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党的历史与知识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四、加强理论宣传教育,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1.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理论学习。发挥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带头作用,组织带动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读经典、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系列讲座等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文化理论素养。
2.研究制定《中央音乐学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组织师生进行深入研讨,交流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
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
4.进一步加强校园网页建设,提高对外宣传报道水平,提高我院的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
5.继续做好“师德访谈”、“校友风采”等栏目的采访和报道,推进“人物史”采编工作。
五、强化教书育人,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1.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继续深化“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和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精神,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结合“高雅艺术进校园”等社会艺术双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2.结合《北京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3.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课堂吸引力和教学实效性,在科学性、时代感、针对性的统一方面继续探索。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的研究,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新课程。
4.以“青年研讨”为载体,从大学生关心的“适应、发展、恋爱、人际、家庭、身心健康”等实际出发,以工作坊、讲座、论坛等形式拓宽大学生的视野,帮助大学生解决适应符合该年龄阶段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5.继续加强青年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发挥班主任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强化辅导员的深度辅导工作,开展辅导员、班主任深度辅导技能的培训和督导。
6.进一步开展个体与团体的心理咨询工作,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程。通过现场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讲座、指导学生社团、开设心理读书小组等活动,扩大对心理健康的宣传与教育。
7.抓好共青团工作。继续组织引导学生开展社会艺术实践活动,逐步加大推优入党力度,办好“五四”文化节,有效进行文化育人,实践育人。
8.继续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加强对勤工助学的协调和指导,做好奖学金评定和违纪处理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
9.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课程建设,努力开展好学生创业培训和培育工作。做好在校生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开展学生择业能力培训,开设创业课,积极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强就业信息网建设,做好2015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的各项工作。
六、加强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1.进一步完善学院党务公开制度。
2.加强学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完善教代会闭会期间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
3.将所有会员纳入互助保障体系。继续抓好大病特困资助工作,推进实施“暖心工程”,关爱患重病教职工、以及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
4.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学术优势,以两岸三地艺术交流为平台,继续实施“凝心聚力”工程。按照北京市教工委要求,编纂《中央音乐学院统战史》。建立党外干部后备库。
5.做好“平安校园”创建达标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建设,提高校园安全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校园综合防控,预防校园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
6.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对口支援”项目工作,继续做好支援新疆艺术学院年度进修教师的培训和干部挂职工作,落实好与大理学院共建协议的各项具体工作。
7.密切与校友的联系,充分发挥校友的优势。组织策划募琴活动,设立慕琴基金。设计规划校友会网页,丰富栏目内容。举办校友艺术节、校友知心讲座。制定校友继续教育终生教育规划。做好75周年校庆活动的筹备工作。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学院发展保驾护航
1.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工委对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积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大对收费、招生、基建、物资采购、招投标、科研经费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
3.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师德等违纪违规行为。
4.落实好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把不该管、管不了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集中精力监督执纪问责。
5.制定我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中共中央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
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