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办学方向
1.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办学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作为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其整体办学水平在国内始终居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享有很高的声誉。三年来,学校党委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建设“中国特色、高精尖、多样化、国际性的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的目标,通过建设创、研、演、教四大中心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创新和完善专业音乐教育体系,培养拔尖音乐人才,传承和创新优秀音乐文化,大力提高音乐教育服务社会发展和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的能力,为实现中国音乐文化繁荣兴盛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2.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委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央音乐学院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音党发〔2016〕6号)《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音党发〔2012〕19号)《中共中央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定期召开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制度》(音党发〔2007〕32号)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制度和程序层面给予保证。
3.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学校党委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制度体系和制度落实机制。2015年教育部正式核准了《中央音乐学院章程》,为我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治理结构提供了依据。学校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完成了第十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和新版《中央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在各类科研评价、项目申请、音乐创作评选、音乐表演实践的全过程中,落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评价标准。在学校治理上注意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二)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
1.把握高等教育规律,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2015年教育部核准了《中央音乐学院综合改革方案》,学校党委按照学校综合改革方案,抓住影响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措施、制度并督促落实。内部管理体制上,学校先后出台、修订了财务类、人才培养类和后勤服务类的制度文件28件,并狠抓落实,有效推动了学校的科学发展,促进了我校和谐校园建设。
2.调整优化学科结构,学科专业建设取得新进展
学校在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下,设立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学、音乐与科技、音乐传播与管理等6个二级学科群,35个专业方向的学科体系,形成基础学科、优势学科、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和交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学校在保持基础学科传统优势的前提下,对学科布局进行了优化,特别加强了对音乐教育、艺术管理等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和室内乐、乐队课等课程的建设。经过“十二五”的发展建设,一个完整的音乐高等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我校还拥有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北京市教学示范中心2个,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实验区2个,北京市教学团队3个。
3.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紧紧围绕“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把方向、统全局、抓大事、作决策、协调各方,保障落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资源配置合理,经费投入充足,建立了教师学年考核机制,全校所有教授均为本科生开设了相关课程。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招生上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修订了《中央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管理规定》。根据各专业特点,修订了考试和选拔方案。实行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分类考试和培养制度。健全了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制度。实施了音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度,不断巩固人才培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教学上,学校对本科教学方案进行修订,调整了部分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开设计划。鼓励各系在保持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特点与教学需要,更新专业教学模式,其中声歌系的视唱练耳、和声等专业基础课教学改革,民乐系的民族器乐室内乐创新实践基地,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推广,作曲系的中国室内歌剧创作计划,作曲系“现代音乐创作与表演联合培训与发展创新基地”入选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等,使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取得了良好效果。
拔尖创新人才建设上,学校依托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艺术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模式”,选拔校内优秀学生进行特殊培养。据统计,2011年项目实施以来,共计65名学生入选,举办个人独奏或独唱音乐会100余场,获奖80余人次。
另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学校共获奖1707项。国际奖项701项,一等奖262项;国内奖项1006项,一等奖200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全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二等奖1项;文华奖39项,其中一等奖15项;中国音乐金钟奖73项,其中金奖18项。在此期间声歌系学生王传越获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声乐比赛银奖,这是学校时隔21年后又一次在此重大国际比赛中获奖。管弦系琥珀弦乐四重奏组合获亚太国际室内乐比赛四重奏组金奖、最佳现代作品诠释奖、所有组合类别总冠军。
4.加强科学研究,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十二五”期间我校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立项10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立项13项,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项目立项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12项。科研成果转化上,学校先后组织出版各类教材183部(本)、发表论文645篇,开展重大艺术实践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积极服务社会,促进文化传承创新,为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方面,学校党委紧紧围绕“文化走出去”战略,推动中华经典音乐文化在世界的传播。2014年,学校获批建立特色汉语国际推广基地——“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体验基地”。2015年,“音乐孔子学院”与中国唱片总公司合作制作的《百首中国经典音乐作品》丛书在习近平主席2015年出访时作为国礼赠送给英国中学。2016年,“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与体验”基地及音乐孔子学院成功举办了全国高校“中国音乐国际教育与文化传播人才建设联席会”。2017年,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学校成立了“一带一路”音乐交流发展研究中心,在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逐步成为中国音乐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学校制定了师资队伍规划,坚持引育并重,不断吸引国内外优秀艺术人才,支持和扶持学科带头人,加强青年骨干梯队的培养,主干学科均有学科带头人,建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学校通过“211”三期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教育部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等渠道,为教师业务发展创造更多施展才华和学习深造的机会和平台。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每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公派留学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3-5名青年教师赴国外一流音乐学院进修访学,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国际化视野和水平。积极申报教育部、北京市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引导青年教师利用项目开展学术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通过赴国外高校攻读学历学位,使青年教师整体的学历水平得到提高,学缘结构更加合理。
人才考评机制上,学校设有岗位设置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制定了教师考勤、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教师队伍年度统计资料完整;制定了“十三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按规划稳步推进实施。在校内职称评审、推进职员制建设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初见成效。学校注重通过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引导受聘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从教学成绩、科研成果、教学工作量以及履职年限进行量化考核,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2016年,在教师职务评议和岗位聘用方面,探索实行校内职务评议与岗位聘用的新型模式,为能力强、业务精的中青年教师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调动中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6.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学校本着“优化基础环境、深层支撑教学、提升教育管理、服务师生需求”的原则,不断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2015年建成校园网数据中心云服务及存储备份环境,2016年校园网互联网出口宽带从210M提升至1600M,为教学选课、远程教学资源访问等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建成了教学广播系统和教学监控系统,支持日常教学管理及招生、期末考试期间的播放、监控。升级了教务云选课平台、完善琴房管理系统,建设了校园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公文流转、业务审批网络化。建立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实现奖学金申报管理网络化。
学校开发的“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术视频平台”自2011年荣获教育部“高等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奖”后,不断优化升级。截止2017年6月,该平台支持学校各项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艺术节及演出活动的网络直播超过240场。目前“央音视频”支持手机APP和多终端、多码流播放,建有八个点播频道、一个直播频道,拥有学校逾30年历史视频资料可供网络点播,全面提升了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
(三)管党治党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及时传达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并部署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学校党委领导班子还经常深入二级院系和单位开展调研,与基层党总支书记、普通党员和中层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抓好党委班子成员分管的党建工作。学校党委每年都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全校各单位全年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形成由党委书记负总则,分管校领导直接抓,学校各党总支书记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保障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党委工作机构健全
学校党委工作机构职能健全。现在学校设有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联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部、工会、校报编辑部等部门。各职能部门均有专人负责,独立设置的部门均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合署办公的部门,能够做到有专人负责。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密切配合,形成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学校在各二级院系党总支均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专门党务工作人员,确保二级院系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学校党委始终把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到工作的首位,坚持每年制定计划,并及时完成分发监督学习的职责。在党和国家的历次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能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理论培训的同时,学校党委不断改进和创新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方法。不断调整和优化院(系)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确保学习效果。2017年学校党委扩大了理论学习中心组人员,吸收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利用每两周一次的学习时间,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每次学习后布置下次学习的内容,同时要求大家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充分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紧紧围绕班子建设和工作中急需统一和解决的问题进行讨论。每次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时,党委书记带头做重点发言,大家围绕中心内容进行讨论。党委要求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一篇体现工作思路,学习体会的文章,三年来校级领导干部撰写理论文章24篇。
(二)领导班子组织建设
学校领导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自觉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能从大局出发,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讲配合,切实做到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决策前充分交流,深入探讨;决策时民主集中,坚持原则;决策后统一领导,相互配合。党政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在工作中加强交流与沟通,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谋发展。同时为加强教职工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监督,党委定期向教代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改革与发展动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请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列席教代会,共同协商学校发展大事。
(三)领导班子能力建设
学校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的能力。结合中央和部党组的要求,通过扩大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每月一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大、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理政思想,集中学习研讨党和国家发展和党建工作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组织业务培训、研讨、调研等,准确把握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
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坚持联系群众,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领导联系基层和联系专家制度,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广泛了解师生员工对当前学校工作作风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对照问题找差距进行整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中梳理和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进行的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中,好评率达到了95%以上。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学校党委及时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班子民主生活会,是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前提,为此学校制定了《关于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坚持在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之前,由党委组织部和纪检部门负责人,深入各系、部、处听取意见并进行汇总,同时根据专题生活会需要,听取干部、教师代表、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的意见,本着“重事实”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将收集的意见反馈给党委和校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书记、校长认真组织、带头发言,深刻进行自我剖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了民主生活会的实效性,提高了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五)干部队伍建设
学校党委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到科学设岗,公道选人。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的模式,实行了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相结合,个人述职、群众评议、组织考察相结合,行政、党务、教学干部分类选拔配备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无论是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还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方式,都要进行个人述职、群众评议、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教学干部侧重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具有硕士以上文化程度或高级职称,在年龄和工作年限上适当放宽;行政、党务干部侧重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注重选拔任用具备专业管理知识的优秀年轻干部。在征求意见范围上,教学干部侧重听取本部门教职工和德才兼备的老教授的意见;行政、党务干部则要广泛听取全校各方面的意见。
实施素质和能力提升计划,构建专业化多样化干部培训体系。学校党委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党委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对干部学习的内容和重点做了规定,要求理论学习应结合音乐院校特点,重点分为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文艺理论三个方面。后又加入了教育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三年来,学校坚持每月一次全校中层干部例会制;围绕高等教育管理理论、高校中的法律法规及“十八大”等党的重大会议,自办各类干部培训班16期。
学校党委利用每月一课的时间进行专题培训,为干部自主学习搭建网络平台,选派干部参加“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和五部委在中央党校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此外,还组织中层干部及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香港和海外进行培训。通过多样化的干部培训体系,增强了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提升了干部的履职能力。
坚持注重实绩、三级立体化考核的原则,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学校重新修订了《系处级干部考核办法》,规范干部考核机制。具体做法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三种考核方式相结合;校领导、本部门职工、相关中层干部三级考核成绩相综合;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内容成一体;发布考核通知、召开评议大会、民主评议、个别征求意见、决定考核等级、反馈考核结果六项考核程序相统一。学校结合考核建立了针对中层干部的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聘任、调整、交流、奖励的重要依据,合格率在三分之二以下的干部不再任用。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一)学校党委领导和指导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学校党委至少每半年听取1次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基层党组织遇到的问题和难题;每年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对党支部开展学习做出安排。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学生党建工作。建立了学校党委常委基层党建联系制度,常委每年定点联系1-2个基层党组织。并建立了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每年开展基层党建组织考核测评,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党委按照统筹协调的原则,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目前,教学院系党总支书记和教师党支部书记100%具有高级职称。落实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的工作津贴保障。党委加强对新任党总支书记的培训工作,每年对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1次集中培训和24次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提高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党内民主建设
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学校事务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在学校“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制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均能按照党委要求及时在党内进行通报,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并对党员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作用发挥
学校现有13个党总支,5个直属党支部。总支下属29个党支部。截止2016年底,学校共有党员703人,其中在职教职工党员309人,专任教师党员131人,占全校专任教师总数33.2%,离退休党员233人,学生党员161人,占学生总数的5.7%,十八大以来共发展党员160人。
学校建立了党政配合,共同负责的工作体制;修订了《中央音乐学院关于<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央音乐学院院系级党总支书记述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使党总支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在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事项中,各党总支主动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调动了党政的积极性,发挥了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学校党委不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建设。围绕学习型组织建设,党委对学生党员、教职工党员和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分类培训,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调查研究与考察等形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党校网络平台在线自主学习;设立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专门教室,方便支部集体学习。学校党委每年设立50万专项经费用于党建工作,并按每位党员每年200元的标准下拨活动经费,为各支部开展学习提供资金保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组织部、宣传部、党校与基层组织协调开展活动,共同营造学习氛围,扎实推进学校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学校党委围绕“创先争优”开展创新型和服务型组织建设。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教育的内容,积极鼓励推进组织生活内容、载体、方式方法的创新。组织党员参观卢沟桥抗日战争纪念馆、军事博物馆、北京展览馆等;参观《纪念红军长征80周年展览》等。组织学生进行艺术实践时,注意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比如参观井冈山、遵义会议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使广大党员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四)加强党员发展培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学校党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了《中共中央音乐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实施办法》《中央音乐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党员发展培训工作,提升党员发展质量。三年来,各党总支、党支部每年都研究学生和青年教师的发展计划。据统计,三年共发展新党员187人,其中学生党员154人,教职工党员33人。2013年以来共有11名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加入了党组织。截止到2017年9月,学生党员总数154人,本科生党员17人,研究生党员137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党员35人,占35岁以下青年教师总数99人的35%。
(五)重视党校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学校党委定期研究工作安排,并给予党校经费保障。党校建立了各项制度,培训班次健全,有培训计划、培训措施、工作总结等。党校针对干部、党组织负责人、普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设了多层次的培训班。通过每月一课、主题学习、主题讲座、发放读本、网络学习、参加北京市哲学科学班等进行培训。每年举办2期本科生、研究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2013年以来举办了教职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9期,有392人参加了培训,313人获得了结业证书。
在党员教育中,学校党委始终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重要环节,组织讲座报告,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文件精神。十八以来,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按照学校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完成了每个环节的学习任务。音乐教育学院坚持每届新生入学后开展迎新会暨第一次党课活动,邀请学校党委书记为新生上党课第一课,教育及时,效果良好。党校每年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参加“北京高校教师党员在线”的学习,在各高校排名中,我校名列前茅。
在严格党员管理上,学校党委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完善制度,加强对各类党员的管理。在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在党员大讨论的基础上,学校出台了不同群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相关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的管理。在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中,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促进了党员的健康成长,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党风廉政建设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学校纪委协助党委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中央音乐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音党发〔2015〕9号)文件,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学校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传达、报告党中央、中央纪委、教育部党组、北京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决策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建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明确各项任务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以及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任务,并把加强监督检查与推进工作落实相结合,将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学校各行政部门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教学部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双负责人制”,由各教学部门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共同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党委不断完善纪检组织建设,2016年设立了党总支二级纪检监察员,制定了《中央音乐学院基层党组织兼职纪检员工作办法》。同年6月纪委组织召开兼职纪检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对兼职纪检员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2017年,学校启动了兼职纪检员履职汇报工作,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进一步了解,不断增强兼职纪检员的责任感。
(二)惩防体系建设和权力运行监督
学校党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用纪律管住管好全体党员,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和廉洁执教、廉洁修身教育。高度重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培训讲座。坚持开展对中层干部进行集体或个别廉政谈话,强化“一岗双责”、“两个责任”意识。 2017年上半年,共约谈完成28个部门49位中层干部。在新入职教职工培训会上做师德和廉洁从教的专题讲座,在中层干部培训中做“争当廉洁自律表率”的专题培训。分批分类多次组织中层干部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赴北京市检察院、丰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
2016年,学校开通了党风廉政建设网。设立了“党纪法规”“上级文件”“通知公告”“廉政新闻”“警钟长鸣”“组织机构”等六个板块,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廉洁教育,在工作节点和节假日节点,进行纪律教育。
高度重视大学生廉洁教育,给在校生发放廉洁教育读本,学生毕业生时发放“廉洁倡议书”,在就业指导课上专题讲述大学生廉洁教育相关内容。通过外请专家来校专门为大学生作廉洁专题报告,组织开展大学生廉洁摄影比赛等活动,不断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
(三)严肃党纪党规
在严肃党纪党规上,学校认真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增强党章党纪党规意识,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选任和日常管理的监督;认真开展招生监察;加强对人事、学位授予、硕博导遴选等工作的监督,深入课堂加大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加强对基建、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
2013年以来,先后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祛除“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等文件,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教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多次深入部门或组织召开汇报工作会议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15年起执行了 “中央八项规定”零报告制度,要求每月20日前,由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国际交流处、校园管理处、计财处等相关业务部门就“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国内及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项目进行报告。
(四)信访处理和纪律审查
学校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所有信访件一律由纪委书记批示办理。在信访件处理中重调查、重证据,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不断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一般性问题,与被反映人讲政策、明利害,促使其讲清问题;对于群众举报失实的,对被反映人进行提醒,提出要求。十八大以来,学校共处理各类举报件57件,核实谈话48人次,提醒谈话51人次。对违规违纪教师、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