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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获教育部表彰

  今年12月4日,教育部召开了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十周年总结大会。会上39个典型经验集体和164名突出贡献个人获得表彰。其中,我院荣获典型经验集体表彰,肖学俊同志荣获突出贡献个人表彰。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是高等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学院从03年起就参与了此项目的实施工作,并积极选派教师支援新疆艺术学院的建设。05年学院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了由党委书记牵头、党委办公室具体协调该项工作的组织机构,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培养、科研及相关条件建设等方面入手,确定了援疆学科建设和对口支援两项实施计划。并与新疆艺术学院签订了《中央音乐学院对口支援新疆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协议书》(协议期5年)和《中央音乐学院与新疆艺术学院对口支援项目协议》。07年学院为新疆艺术学院制定了教师进修与干部挂职锻炼计划(共四年),并承担为其建设数字化教室工作。

  据统计,自03年以来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及干部培养上录取了对方教师攻读博、硕士学位共7人,接受对方教师进修24人,使对方受训人员的专业水平得以大幅提高,业务能力明显增强,观念也得到了更新,极大地促进了受援院校教学水平的提升。07年至今,学院接受对方处级干部学习锻炼2人,他们将挂职院校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理念有机地运用到其各自的实际管理工作当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方面,学院抓住新疆木卡姆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机遇,与新疆艺术学院积极协商达成联合培养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的意向,并于06年签署两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为提高新疆艺术学院学术水平及学科影响,申请硕士授权单位创造了有力条件。此举也充分体现出学院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教育部对口支援工作的大力支持。11年学院与新疆艺术学院签订《中央音乐学院与新疆艺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合作协议书》,计划每年招收其5名本科生。此外,从09至11年,学院每年还接受一名新疆艺术学院优秀本科学生前来寄读。

  在教师派遣与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方面,学院克服了师资短缺、各系教学任务繁重等具体困难,先后选派了石富红(钢琴专业)、俞明青(大提琴专业)、刘小龙(小提琴专业)、刘霄(管弦系)等教师和肖学俊(援疆干部)赴新疆艺术学院支教。他们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入到支教工作当中,赢得了新疆艺术学院领导、师生的高度评价。此外,学院人事处还出台了《关于毕业生留校任教人员先行到新疆艺术学院任教的决定》,这一规定使支教工作有了切实的保障,为新疆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注入鲜活的血液。

  在科研合作方面,为更好地利用新疆本土科研资源,努力提高新疆艺术学院教师的科研水平,积极发挥我院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及科研经费的优势,两院于06年签署了科研合作协议。协议决定将我院“科研资助计划”向新疆艺术学院开放,在“基础建设基金”方面给予其一定的政策倾斜,以重点支持新疆艺术学院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双方还在木卡姆的研究乃至中国西北地区传统音乐和中亚诸国传统音乐的研究领域中积极寻求科研合作点,选择重大科研项目进行合作。至今,由新疆艺术学院教师申报的8个科研项目已立项,获得了5.8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署之后,使双方院校的学术资源得到充分共享,为新疆艺术学院的科研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08年我院音乐学研究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新疆艺术学院争取了基地重大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十二木卡姆研究》的立项,并指派专家帮助其进行课题研究工作。09年,“我院现代远程教育新疆艺术学院学习中心”正式建立,为两院资源共享、提升受援高校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和远程教育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袁琳 、韩民根据申报经验材料整理   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17-07-05 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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