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测评要素 |
主要检查内容 |
计分参考 |
得分 |
1. 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150分 |
1-1 办学方向 与决策 60分 |
1-1-1[1] 全面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校定位准确,事业发展目标明确,符合实际。(30分) 1-1- 2[2] 坚持党委在学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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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年来工作总结; 2、近三年学校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学校战略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和落实规划的行动计划、措施等文件; 4、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运行情况,保障其运行的制度机制建立情况。 |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方面有一项失误并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扣10分; 2、学校基本定位、发展目标不明确者扣5-15分;党政年度计划不全者扣3-10分; 3、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全面,扣5-15分; 4、决策制度不健全,扣3-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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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改革和事业发展 90分 |
1-2-1[3] 贯彻科学发展观,把握高等教育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坚持以改革与创新促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适时推出改革方案,不断解决学校发展建设中的实际问题。(15分) 1-2-2[4] 有学科专业建设规划,重视重点学科建设,学科结构合理,符合学校实际,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形成若干特色明显和优势突出的学科、专业。(15分) 1-2-3[5]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人才强校战略,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发展环境良好,引进、培养、管理、服务工作到位。(10分) 1-2-4[6] 有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措施有力,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队伍已经形成。(15分) 1-2-5[7] 重视学生培养,办学层次合理,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条件逐年改善,学校结构、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15分) 1-2-6[8] 重视知识创新,加强科学研究、科研基地建设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产、学、研相结合并协调发展。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量逐年增长。重点大学有一批影响大的科研成果,并实施转化与服务,为北京和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15分) 1-2-7[9] 重视和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时通过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将学校党建工作信息等报上级有关部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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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后勤改革等文件,改革成效分析材料; 2、对解决学校发展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决策的文件及结果(总结材料等); 3、近年来学科专业结构调整、重组与改造的相关资料; 4、学校制定“党管人才”的规划及落实的工作措施;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5、教师队伍年度统计资料,教师占教职工的比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与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与措施; 6、近三年来有关教育思想讨论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记载和相关措施,近三年教学经费统计,教学手段现代化情况统计资料,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的有关文件,人才培养规模、质量、学生一次就业率以及与教育资源匹配程度分析; 7、科学研究规划、科研管理、奖励制度、近三年科学研究年度统计资料(含经费、论著、成果、专利、合同数量、大学科技园发展建设相关资料及科技产业与其他产业发展年度统计资料等); 8、学校网站设有党建网页并及时更新,公告党建最新动态。 |
1、未实行有关方面改革或其中某项改革效果不明显,扣5-10分; 2、没有学科专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不重视重点学科建设,扣5-10分;学校主干学科、专业缺乏特色,优势不明显,扣5-10分; 3、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明确,人才工作不到位,扣5-10分; 4、未制定教师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扣5分;主干学科专业中缺乏学科带头人,扣3-5分;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低于50%,每低5%扣2分,扣满15分止; 5、55岁(含)以下教授、副教授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的人数比例不足95%,扣1-5分;学费收入用于四项教学经费(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比例低于25%者,扣1-5分,其中每低1%,扣1分;生均四项教学经费近三年出现负增长,每出现一项扣1分,同时出现3项,扣5分;无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者,扣3分;无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扣3分,虽有但执行不严格,扣1--2分;其他酌情扣分; 6、未制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扣3分;无科研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科研奖励制度或执行不严格,扣1-5分;产学研效应发挥不明显,扣1-5分;重点大学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少,扣1-5分;其他酌情扣分; 7、校园网基本平台未建立,扣5分;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提高管理水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扣1-5分; 8、学校网站无党建网页,扣3分;党建信息更新不及时,扣2分;未及时上报党建工作信息,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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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50分 |
2-1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50分 |
2-1-1[10]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治校理教能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强。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解决学校发展难题的能力强。“一把手”示范作用发挥好。(15分) 2-1-2[1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把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调查研究,真抓实干,作风正派,干群关系融洽。(15分) 2-1-3[12]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坚持参加脱产培训、在职自学,五年内领导干部参加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教育培训,累计达3个月以上。领导班子在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上认识统一,学习效果好。(10分) 2-1-4[13]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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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等有关工作的会议记录或其他记载; 2、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的制度、措施及成效材料;学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事例材料; 3、三年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记录、考勤; 4、三年来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撰写理论学习体会文章、上交文章的统计资料; 5、三年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和原始记录; 6、教职员工对学校领导班子开拓进取、团结共事、形成整体合力状况的基本评价;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的具体事例;“一把手”的示范作用情况(附表一),校班子年度考核记载; 7、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有关制度、规定以及有关调查报告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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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扣1—5分;领导班子开拓创新不够,治校理教能力不强,扣1-5分;无联系基层、群众制度扣3分,执行不力,扣2分; 2、中心组学习无计划扣2分,落实不好,扣1-3分;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或未认真完成年度理论学习体会文章,有一名扣1.5分,扣满6分止;学习效果不好,班子对办学重要问题的认识共识不够扣2分,达不成共识、影响工作扣5分,扣满10分止; 3、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有一次扣3分,扣满5分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或不实事求是,有一次扣2分,扣满5分止;班子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不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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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领导班子组织建设40分 |
2-2-1[14]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及市委指示精神。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制度健全,落实有力。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的关系,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严守纪律,维护团结。党政主要领导会前充分沟通。注意发挥教代会、工会、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25分) 2-2-2[15] 党委重视党政班子换届和调整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提前向上级提出建议人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齐备,成员的年龄、知识、专业、性别及其他结构合理;按照上级要求校级后备干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培养措施落实,管理到位。(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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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对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评价,包括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发扬民主情况、执行会议决定情况、在分管工作中遵守工作制度情况、严守组织纪律情况等; 2、三年来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情况,在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方面的记载;在研究讨论党委换届、班子调整和校级后备干部建设方面的记载;发挥教代会、工会、民主党派等组织作用的材料; 3、三年来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纪要和记录; 4、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 5、领导班子换届及筹备的相关材料; 6、领导班子结构及分工的相关材料; 7、校级后备干部的数量、结构及培养措施等相关材料。 |
1、民主集中制制度不健全,贯彻落实不力,扣5-10分;落实中央及市委指示不及时或措施不力,扣5-10分;党政主要领导会前不沟通,对重大问题存在个人说了算,扣3-5分;对重大问题长期议而不决,对会议决定的事项执行不力,扣3-5分;领导班子成员权责不明,工作越位、错位、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支持不够、不团结,对全面工作配合不好,扣5-10分;会议决定存在“跑风漏气”,扣5分;扣满25分止; 2、党委不能及时研究党政班子换届并向上级提出建议,扣3-5分;校级后备干部结构不合理(包括没有女干部、党外干部),扣3-5分;校级后备干部数量不足,对近期后备干部没有放到重要岗位进行锻炼培养,没有按上级要求进行脱产培训,扣3—5分;扣满15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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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干部队伍建设60分 |
2-3-1[16] 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做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20分) 2-3-2[17] 重视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干部上岗培训和在岗教育,中层干部任期内必须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学习教育计划严密,学习培训措施落实。干部培训有制度、有计划。(10分) 2-3-3[18] 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监督。坚持定期考核,各项考核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等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到位。(10分) 2-3-4[19] 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规划,培养措施明确、落实,队伍结构合理。(10分) 2-3-5[20] 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按规定要求配备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党务政工干部队伍相对稳定;重视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和素质的提高,党委有规划和措施,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党务政工干部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有论文、有成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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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严格按《条例》规定程序选拔干部(用具体事例说明); 2、三年来学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 3、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计划、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的相关资料; 4、干部考核、轮岗交流、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情况; 5、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6、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7、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8、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措施;党务政工干部队伍状况的统计资料;党务政工干部选拔、任用、培训和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校内政策待遇的具体规定、执行情况及工作效果(用个别访谈等形式);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论文、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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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条例》的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扣3分,相关制度不健全,扣2分;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民主程序,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纪律,出现《条例》“十不准”现象,出现一例扣3分,扣满10分止; 2、未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扣2分;干部上岗培训工作坚持不好,少数干部未经培训上岗,扣1分,多数干部未经培训上岗,扣3分,全部干部未经培训上岗,扣5分;干部任期内在岗培训未达到上级要求的,扣1—5分; 3、未对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出现一次扣2分,扣满5分止;不按规定开展干部谈话,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特殊岗位轮岗交流、实行回避制度不够,扣1-3分; 4、无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扣3分;目标不明,扣2分,措施不到位,扣1-5分; 5、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与全校教职工人数之比低于1:100扣1分,低于1:150,扣2分,低于1:200,扣3分,低于1:250,扣4分,低于1:300,扣5分。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配备与学生总人数之比低于1:200,扣1-2分,低于1:300,扣3分,低于1:400,扣4分,低于1:500,扣5分。党务政工干部学历达不到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有1名扣0.5分,扣满5分止。党务政工干部平均每年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人数比例达不到5%的,扣3分,达不到10%的,扣2分,达不到20%,扣1分;近三年没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扣2分。 [注:专职党务干部主要指:学校党委、纪委正副书记,党委各职能部门、党校干部,党总支、支部专职正副书记和组织员等;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主要指:党委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干部,各系(院)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团总支正副书记和辅导员(班主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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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150分 |
3-1 党委领导和指导 20分 |
3-1-1[21]党委重视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建设,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和表彰先进制度;定期听取基层组织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党委书记、副书记每年定点联系1-2个院(系)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20分) |
1、党委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视程度及制度制定、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 2、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其他党委领导成员联系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情况(列表,注明联系方式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3、近几年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检查报告、调研报告、总结报告以及有关会议资料; 4、党建资金建立办法、时间、数额及使用情况; 5、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筹措、管理使用情况。 |
1、无工作计划和措施,缺一年扣1.5分,缺两年扣3分,缺3年扣5分; 2、制度不健全,扣1-5分; 3、党委每半年没能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缺一次扣2分,扣满5分止; 4、从未对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扣5分;不能定期考核或考核次数不满1次/2年,扣2分; 5、从未在党内开展表彰先进,扣5分;表彰先进次数不满1次/2年,扣2分;党委书记、副书记不定点联系基层组织,有1人扣2分; 6、党建资金无保证,扣1-5分; 7、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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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组织机构设置20分 |
3-2-1[22] 合理设置党的工作机构,保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正常开展;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等工作部门健全;独立设置部门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合署办公部门,党委各职能部门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10分) 3-2-2[23] 党的工作机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落实措施;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成效较好。重视改善职能部门的工作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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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2、部门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及其落实情况的材料; 3、党的工作部门工作条件及办公设施配备情况。 |
1、工作部门人员过少,影响党的经常性工作的开展,扣2分,严重影响党的工作正常开展,扣3分;合署办公部门具体党务工作无专人负责,出现一例,扣1分; “211工程” 学校未单设统战部,扣3分;扣满10分止; 2、部门职责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健全,出现一例扣1分;年度计划不全、落实情况不到位,有一例扣2分;办公设施硬件配置低于学校平均办公设备水平,影响工作的,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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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党总支、党支部建设与作用 35分 |
3-3-1[24] 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设置合理,覆盖所有党员,按时换届选举,选配好书记。80%以上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具有高级职称、50%以上支部书记具有高级职称(不含学生支部),每年对书记进行一次培训。教工党支部书记享受同级行政领导干部待遇。(10分) 3-3-2[25] 建立和坚持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学习和工作制度,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召开委员会,交流思想,研究工作。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符合要求。(5分) 3-3-3[26] 建立、坚持院(系)务会议等制度,保证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组织党员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讨论,在重大工作中对党员有具体要求,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10分) 3-3-4[27] 院(系)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引导和带领全体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党员和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发挥作用的满意率达到70%,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中的满意率达到80%。(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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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及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队伍结构方面有关材料; 2、近三年对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的有关资料; 3、近三年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会议记录(抽查); 4、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规定、制度等相关材料; 5、教工党支部书记待遇落实情况; 6、院(系)党委(党总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的相关材料; 7、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的相关材料; 8、近三年来评选先进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党员工作的材料; 9、党员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自己正当利益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 10、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工作测评表,党员发挥作用测评表(根据要求自行设计,随机抽查,样本不少于5个)。 |
1、不能按时换届选举,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6分止;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结构不合理,扣1-3分;培训不落实,有一次扣2分,扣满6分止; 2、无学习、工作制度或执行不好,出现一例扣1.5分,扣满5分止;无年度计划或执行不好,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无会议记录,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符合要求,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3、教工党支部书记的相关待遇低于同级行政正职,扣1-5分; 4、院(系)务会、院(系)党委(党总支)会议、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等,一项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分,四项均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5分; 5、院(系)党政班子不团结、不协调,影响事业发展,有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党的工作没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展开,行政班子不积极支持基层党的工作,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 6、党员发挥作用满意率达不到70%,每降低5%扣1.5分,若满意率低于50%,扣5分; 7、缺乏党员群众合理表达自己正当利益的渠道和制度,扣1-5分; 8、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中满意率达不到80%,每降低5%扣1.5分;若满意率低于60%,扣5分。(以上满意率测评表自行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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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党员教育管理保障服务35分 |
3-4-1[28] 定期调研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确保党员每年的理论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10分) 3-4-2[29] 党内生活制度健全,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活动,每学期初或期末一次集中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8分) 3-4-3[30] 发展党内民主,逐步推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正当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关心党员的成长成才,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7分) 3-4-4[31]认真组织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拓展联系途径,丰富服务内容,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5分) 3-4-5[32]做好党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党内统计报表,并做好党内统计分析报告。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5分) |
1、党委开展党员教育的计划安排、总结等材料;开展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和专题党员教育活动及其效果的相关材料; 2、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活动的记录;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相关材料; 3、学校推行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等方面工作的相关材料;保障服务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材料; 5、党内信息管理及党内统计工作的人员配置、经费投入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制度规定,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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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近三年党员教育计划不全,每缺1年扣1分;对党员的思想状况不掌握,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扣1-2分;教育活动滞后,覆盖面窄,扣1—2分;近三年有党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民主评议中处理的不合格党员除外);受到刑事处理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满10分止; 2、党内生活制度不健全,组织活动、集中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不能按时进行,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 3、学校没有保障服务的制度措施或落实不好的,扣1-5分; 4、无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相关制度,扣1-2分;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的,扣1-5分; 5、未建立党员信息库,扣5分;统计不及时、不准确,扣1-2分;未作统计分析报告的,扣1—2分; 6、党内信息管理工作不到位,扣1-2分;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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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展党员工作30分 |
3-5-1[33] 校党委有党员发展规划,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有年度发展计划;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环节、手续完备,保证党员质量;加强培养教育,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10分) 3-5-2[34] 校党委、院(系)党委(党总支)、教师党支部有青年教师发展党员专项计划,思路明确,措施落实;学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不低于35%。(10分) 3-5-3[35] 学年末,本科生中做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班有党员,三年级以上班有党小组或党支部。年底本科学生中党员比例达到5%以上;研究生中党员比例达到25%以上。(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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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规划(年度计划); 2、各级党组织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所召开的会议、进行调查研究、开展评估、检查等措施的相关材料; 3、近三年在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统计资料及总结材料(统计要求表格化); 5、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计划及执行情况; 6、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党员谈话记录、征求群众意见等相关材料(抽查);党组织针对落实组织员制度采取措施的材料。 |
1、校党委、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无年度发展计划,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展不规范,扣2分;未坚持党员标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2、校党委、院(系)党委(党总支)、教师党支部无青年教师发展党员专项计划,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青年教师党员比例低于35%,每低5%扣1分,扣满5分止; 3、本科生党员比例低于5%(艺术院校低于3%),每降低1%(艺术院校每降低0.5%)扣1分,扣满5分止;研究生中党员比例低于25%(艺术院校低于20%),每降低5%(艺术院校每降低4%)扣1分,扣满5分止; 4、未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配备专兼职组织员,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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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党校建设10分 |
3-6-1[36] 党委重视党校工作,定期研究。党校各项工作有保障,办学方向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各类班次健全,有教学培训计划及工作总结,教学培训效果突出。(10分) |
1、党委会(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党校工作的记录;党校经费列入预算情况; 2、党校人员编制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3、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手段及培训情况(办班及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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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没有定期研究党校工作、无专人分管,扣2分; 2、党校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经费保障不好,影响党校正常工作,扣1—2分;积极分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班次不全,缺一类扣1.5分;党校培训措施落实不好,扣1--2分,扣满1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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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党风廉政建设90分 |
4-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0分 |
4-1-1[37]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纳入党委计划,并与学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10分) 4-1-2[38] 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正职做到“五个亲自”、班子成员做到“三个抓好”、牵头部门做到“三个必须”、协办单位做到“两个确保”。(20分) 4-1-3[39] 建立健全校、院系(处)两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10分) 注:“五个亲自”为: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亲自批阅重要信访件、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三个抓好”为: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三个必须”为: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从自己的实际业务出发,有针对性地作出具体安排,真正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必须与各协办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两个确保” 为: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
1、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的情况;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记录; 2、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的情况;校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分工以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分解的文件;党委、纪委和牵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和报告;党委有关部署、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材料 3、学校贯彻廉政法规、校院(系)两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并监督、检查、考核落实的情况;校、院(系)两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 4、解决教职员工和学生反映廉政方面重点问题的情况;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实施责任追究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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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体制不健全扣1—2分;工作机制不健全扣1—2分;未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扣1-2分;党风廉政建设未纳入党委计划,不与学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有一年扣2分;扣满10分止; 2、正职未亲自分解党风建设任务扣1分,未做到一年两次研究廉政建设扣1分,未亲自解决廉政突出问题、解决责任追究问题和参加两级生活会各扣1分,扣满5分止;成员未抓好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扣1—2分,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工作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有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牵头单位责任不明确、落实措施不具体、与协办单位协调不好,有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协办单位责任主体不到位和任务未完成,有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不健全,扣1—3分;配套制度不健全,扣1—2分;责任追究不落实,有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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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5分 |
4-2-1[40] 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模范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分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以权谋私。(15分) |
1、校级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校级领导班子生活会记录; 2、校级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管理亲属和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情况;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记载; 3、教职员工对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评价的情况;党组织和群众对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核与测评材料(附表二); 4、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的情况。 |
1、收入申报率低于50%扣3分,低于80%扣2分,低于90%扣1分;礼品登记上缴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落实,扣1-2分; 2、领导干部本人违纪违法,有一例扣5分,扣满10分止; 3、群众对班子廉洁自律的满意率低于50%扣5分,低于55%扣4分,低于60%扣3分,低于65%扣2分,低于70%扣1分;群众对班子成员满意率低于70%,有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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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查处案件和纠风 15分 |
4-3-1[41]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避免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办结率高。有案必查,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办案综合效应显著。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措施得力,效果显著。(15分) |
1、 信访管理和实现四项指标的情况;(四项指标是:控申案件当年结案率、控申案件按期结案率、控申案件优质结案率和信访问题当年办结率);党委、纪委关于研究信访问题的会议记录;信访处理文书、统计、分析、归档等材料; 2、 查办案件和案件管理的情况;办结的案卷和案件统计、分析、督办和协调等管理材料;党委、纪委研究关于案件处理的会议记录; 3、纠正不正之风的情况;党委、纪委研究关于纠正不正之风问题的会议记录; 4、查找违纪问题和产生不正之风原因以及整改的情况。针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的管理漏洞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
1、信访处理不及时,造成越级访等不良反映,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2、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 3、对乱办班、乱收费、考试舞弊等不正之风治理不力,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有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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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源头治理20分 |
4-4-1[42] 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和措施具体,效果显著。结合实际开展校务公开,规范运作。强化对权、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作用。(20分) |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条规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情况;教职员工对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及测评结果材料;学校廉政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机制制度的有关文件;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廉政宣传教育的会议记录;学校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材料等; 2、校、院(系)两级校务公开情况;教职员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评价及测评结果材料;学校校务公开领导体制机制制度的有关文件;学校领导班子研究校务公开工作的会议记录;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材料等; 3、组织、人事、招生、财务、基建、物资、后勤、校产等重点部门的廉政措施及取得廉政成效的情况及违纪的情况。教职员工对源头治理工作的评价及测评结果材料;学校源头治理领导体制机制制度的有关文件;学校领导班子源头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学校开展源头治理工作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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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扣5分;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显著扣1-2分,扣满5分止; 2、未进行校务公开工作扣8分;该公开的未公开,有一项扣2分;工作不规范,效果不明显,扣1-2分;扣满8分止; 3、对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招生、财务、基建、物资、后勤、校产等重点部门的制约监督效果不明显,有一项扣1-2分,扣满7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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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工作体制20分 |
5-1-1[43] 党委重视宣传思想工作,及时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定期研究,有明确的思路、年度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健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全校紧密配合、师生自我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分) |
1、党委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情况; 2、党委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情况; 3、宣传思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4、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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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不及时,出现一次扣1分,扣满5分止; 2、近三年每缺少一年计划和执行情况扣2分,扣满6分止; 3、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3分; 4、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运行不畅扣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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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宣传思想政治工作150分 |
5-2 教职工思想教育 50分 |
5-2-1[44] 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师德教育,学习教育制度健全;及时了解和分析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动态,并采取有效的教育引导措施;《师德规范》等管理制度健全并有具体的工作方案,效果明显;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各种宣传媒体能有效运行,新闻宣传工作有力,学校的政治环境、舆论环境和文化环境好。(25分) 5-2-2[45] 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及时做好思想动员、统一认识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投身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积极性。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上的共识度高。(15分) 5-2-3[46] 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正确处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矛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10分) |
1、学校党委对教职工思想状况及时掌握的情况; 2、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的情况及效果; 3、师德建设情况及成效; 4、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如报刊、广播台、电视台、网络、橱窗等的建设及成效; 5、凝炼和培育学校精神、学校文化建设情况; 6、近三年学校在重要工作中宣传动员情况;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保证事业顺利发展方面开展工作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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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党委未做教职工思想政治状况调查,每缺一年扣1分;没有对教职工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的计划和总结,每缺一年扣1分;院(系)教育活动开展少、没有活动记录扣1-2分; 2、《师德规范》等管理制度、工作方案不健全,师生对师德评价较低,扣1—2分;没有定期表彰师德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扣1-2分;教学、管理、服务三育人作用不明显扣1-2分;师德存在突出问题,影响恶劣,扣1-2分(附表三 ,样本不少于100); 3、宣传媒体单一,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橱窗等投入不足扣1—2分,导向滞后扣1—2分; 4、没有建立学校统一的标识系统扣3-5分; 5、缺少对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等的宣传计划,扣1-3分;措施不到位,扣1—3分; 6、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未作思想动员扣1-3分;效果不好扣1—3分; 7、教职工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措施共识度低,扣1—3分; 8、缺乏对个别群体及其思想状况的了解和研究,扣2分;未及时做工作造成矛盾升级,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8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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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德育工作80分 |
5-3-1[47]认真落实加强和改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不断完善教育内容,拓展德育途径,改进教育方法,针对性、实效性强。(30分) 5-3-2[48]认真实施中宣部、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方案,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建设,积极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工作,教学效果较好。(20分) 5-3-3[49]德育队伍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经费投入和基本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状况良好,学生服务体系健全。(20分) 5-3-4[50]学生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追求,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学校的发展认同度高,精神面貌积极向上,言行文明,学风优良,社会反响较好。(10分) |
1、学校德育大纲、有关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 2、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文明礼仪教育开展情况; 3、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学校文化建设、心理素质教育、网络阵地建设、学校党团建设、研究生德育等工作开展情况; 4、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和课时情况,形势与政策课课时情况,学校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的情况; 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质量; 6、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建设情况; 7、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规划与实施情况; 8、德育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9、学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德育工作基本设施和条件; 10、学生的精神面貌、言行举止和学习风气; 11、学生、社会对学校德育工作认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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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文明礼仪教育效果不突出者扣1-8分; 2、社会实践、学校文化建设、心理素质教育、网络阵地建设、学生党团建设、研究生德育等工作一项开展不力扣1-3分,扣满18分止; 3、在重大政治、外交事件敏感期没有开展有效的形势政策教育扣1-4分; 4、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的课程设置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课堂课时达不到规定课时量扣1-4分;无校级精品课程或优秀课程扣2分;无校级以上(含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改立项扣1-3分,教改和科研成果没有应用于教学的扣1-3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成绩低于学校的平均水平扣1-3分;形势与政策课课时达不到要求扣1分; 5、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建设无有力措施扣1-4分; 6、没有制定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规划或具体方案、政策措施扣1-3分;学生工作队伍编制达不到要求扣1-3分;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低于全校平均水平扣1分,没有校级以上(含校级)学术骨干扣1分; 7、德育工作专项经费总额少于学校事业经费(正常经费)的3%扣4分;思想政治理论课经费不足年生均20元扣1-2分; 8、大学生服务体系不健全扣1-3分;德育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1-3分; 9、根据学生精神面貌、学习风气、言行举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酌情扣1-4分;学生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满意率低于80%扣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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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领导重视及工作体制机制 12分 |
6-1-1[51]党委和行政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及时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按规定要求配备安全稳定工作干部。(12分) |
1、 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安全稳定有关领导小组、委员会讨论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记录; 2、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会议记录; 3、《高校安全稳定任务书》任务分解方案及工作总结; 4、市委教育工委有关安全稳定工作文件落实情况; 5、“两会三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6、保卫机构、保卫内设机构负责人名单。 |
1、学校领导班子专门全面研究安全稳定工作每年至少一次,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不及时或不落实的,每次(项)扣2分,扣满4分止; 3、无《高校安全稳定任务书》分解方案,扣2分; 4、两会三小组不健全缺1项扣1分,扣满2分止; 5、保卫机构未单独设置或保卫部(处)缺编有一项扣1分,扣满2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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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全稳定工作60分 |
6-2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及安全教育18分 |
6-2-1[52]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科学;责任追究制落实。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12分) |
1、学校领导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解任务书; 2、各院系、各部门、岗位安全稳定责任书; 3、重点要害部位岗位责任书; 4、“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责任事故追究记录; 5、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记录; 6、隐患整改情况台帐。 |
1、无学校领导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解任务书扣1分; 2、各院系、各部门岗位安全稳定责任书不全扣1分; 3、重点要害部位岗位责任书不全扣3分; 4、发生责任事故不追究每起扣1分,扣满3分止; 5、无安全检查规章制度无安全检查记录扣1分; 6、无隐患排查台帐扣1分; 7、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每项扣1分,扣满2分止; 8、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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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53] 建立开展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日常安全教育活动不断线;大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实现进课堂、进教材、落实学分。(6分) |
1、安全教育活动制度及有关资料; 2、学生安全员名单和培训资料; 3、大学生安全教育课教材; 4、安全教育课开设情况及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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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安全教育活动制度扣1分; 2、安全员队伍不健全扣1分; 3、每学期开展培训工作至少1次,未开展的扣1分; 4、无大学生安全教育教材扣1分; 5、不设立大学生安全教育课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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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和条件保障 18分 |
6-3-1[54] 安全防范基础设施齐全、完备、有效;有明确标准要求的要达到要求,没有明确标准要求的要做到有效、发挥作用;安全稳定工作经费得到保障;安全稳定工作机动经费落实。(18分) |
1、学生宿舍、网络中心、财务室、实验室、图书档案馆、大型活动场所、煤水电保障部门、图像信息监控管理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设备设施; 2、一般部位消防安全设备设施; 3、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设备设施; 4、学生食堂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5、技术防范系统; 6、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和支出数额及项目。 |
1、重点要害部位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完善每处扣2分,扣满8分止; 2、一般部位消防设备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完善每处扣1分,扣满2分止; 3、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不完善扣1分; 4、饮食卫生设备设施不符合标准每项扣1分,扣满4分止; 5、未建立技术防范系统扣4分; 6、无安全稳定工作机动经费扣1分; 7、消防专项经费得不到保障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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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突发事件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12分 |
6-4-1[55]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快速反应队伍配置合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健全,信息报送及时准确。(12分) |
1、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机构建设情况; 2、快速反应队伍建设及演练情况; 3、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制定情况; 4、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5、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6、信息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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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学校应急指挥中心扣1分; 2、快速反应队伍不健全扣2分; 3、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健全扣1分; 4、突发事件处置不当每起扣2分,扣满4分止; 5、信息报送机制不健全扣1分; 6、信息报送不及时或瞒报漏报每次扣1分,扣满3分止; 7、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引发重大影响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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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统战工作40分 |
7-1 工作计划10分 |
7-1-1[56] 党委重视并定期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宣传贯彻上级统战工作精神,党校培训干部安排统战理论课。工作思路清楚,目标明确,每年有计划,有措施,有布置,有总结。(10分) |
1、党委加强统战工作的文件、规定等; 2、近三年党委统战工作的计划、研究统战工作的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 3、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的有关材料和效果; 4、学校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所开展的活动情况记录,有关通报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活动的情况和相关的工作记录; 5、学校统战部门担负职责、履行职能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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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党委没有专题研究统战工作,扣2分; 2、未制定学校加强统战工作的文件、规定,扣2分; 3、未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扣2分; 4、未落实定期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学校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扣2分; 5、相关工作资料不全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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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党外代表人物工作10分 |
7-2-1[57] 制定并落实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和教育措施;有计划地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物担任校内各级领导职务;做好党外代表人物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推荐工作,各项工作深入扎实。(10分) |
1、近三年学校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的工作计划或措施; 2、近三年党外中层及以上干部培养选拔情况; 3、近三年党外后备干部名单; 4、近三年无党派代表人士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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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措施并未开展相关工作,扣4分,有措施但落实不够,扣1—3分; 2、校行政领导班子中无党外干部,扣2分;中层干部中党外干部的比例低于10%,扣1-2分; 3、没有相关资料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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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民主党派工作10分 |
7-3-1[58] 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支持和协助他们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发挥他们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切实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创造条件。(10分) |
1、党委加强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贯彻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有关材料; 2、近三年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状况、组织发展状况; 3、学校各民主党派成员在党派中央、市委和区委(工委)任职材料; 4、近三年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创造条件的有关材料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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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联系不密切,扣1-3分; 2、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不力,扣1-3分; 3、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其作用不够,扣2分; 4、没有相关资料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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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10分 |
7-4-1[59] 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注意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关心和照顾少数民族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宣传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维护归侨、侨眷权益的法规,组织归侨、侨眷开展各种活动;积极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的统战工作。(10分) |
1、学校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情况; 2、有关机构、人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的文件、规定以及具体工作安排等材料; 3、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少数民族食堂管理工作的文件规定及开展工作状况; 4、侨联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有关材料和效果; 5、学校开展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的有关材料和效果。 |
1、没有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分; 2、民族、宗教、侨、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不落实,有一方面差项扣1分; 3、对少数民族师生思想、学习、生活关心不够,扣1-2分;维护归侨、侨眷权益,开展工作不够,扣1-2分; 4、港澳台学生管理工作不到位,扣1-2分; 5、没有相关资料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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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老干部工作 40分 |
8-1 工作制度10分 |
8-1-1[60] 学校重视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老干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10分) |
1、学校党委落实《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情况; 2、学校党委把老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重视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情况; 3、老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国家和市里规定的老干部工作人员待遇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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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未每年研究老干部工作扣1分;未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扣1分,未建立领导小组或责任制不落实,扣3分; 2、全年未召开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问题,扣3分; 3、老干部工作人员配备不适应老干部工作需要,或国家和市里规定的老干部工作人员待遇不落实,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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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政治待遇10分 |
8-2-1[61] 按规定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强老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鼓励老干部自愿量力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发挥作用。(10分) |
1、按规定保证老干部及时阅读有关文件,向老干部传达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通报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以及重要工作的情况;逢年过节走访慰问老干部情况; 2、学校党委重视老干部党组织建设、注意老干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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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年内校级领导无通报情况,扣1分;不能保证老干部按规定阅文,扣1分;未及时走访慰问老干部,扣1分; 2、老干部党组织活动不健全,针对性、有效性差,思想政治工作不力的,扣1-3分; 3、老干部党员有未编入党支部的,扣1分;老干部党支部一年以上未过组织生活的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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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生活待遇10分 |
8-3-1[62] 按规定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为老同志办实事,确保老干部“两费”和生活补贴及时发放,帮助老干部解决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老干部分享改革成果。(10分) |
1、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情况; 2、统筹资源,及时帮助解决老干部生活中特殊困难的情况。 |
1、中央和北京市规定的老干部生活待遇无特殊情况未落实的,有一项扣3分; 2、老干部的特殊困难应帮助解决而未帮助解决,老干部反映强烈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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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活动站室工作10分 |
8-4-1[63] 老干部活动经费按规定拨付使用,老干部活动站室建设好,达到人均1平方米,管理有序,利用率高,老干部活动丰富多彩。(10分) |
1、结合学校和老干部队伍状况的实际,通过单建、联建或资源共享等方式搞好老干部活动站(室)建设的情况,站(室)的活动设施以及老干部活动站(室)管理及利用的情况等; 2、老干部活动经费按规定拨付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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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场地、设施不足,不能满足老同志活动需要,扣1-3分; 2、管理不善,利用率不高,老同志意见大,扣2-4分; 3、老干部活动经费不能按规定拨付,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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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群众团体工作70分 |
9-1 教代会工作 25分 |
9-1-1[64] 党委重视教代会工作,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按期换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学校依法保证教代会正确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权,学校关于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能提交教代会讨论;代表比例合理,素质好;提案质量高;重视提案落实,提案处理落实率达到70%以上。(25分) |
1、学校有关教代会工作的会议记录和文件; 2、学校教代会建设的有关文件及工作档案材料等; 3、近三年学校发挥教代会作用的重要措施等; 4、教代会提案及落实情况; 5、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效果。 |
1、无会议纪录和文件,扣1—3分; 2、教代会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扣1—3分;未按期开会、换届,每有一次扣3分,扣满10分止; 3、有关问题未按规定提交教代会讨论,每出现一项扣3分,扣满10分止; 4、提案处理落实率达不到70%,每降5%,扣1分,扣满5分止; 5、未出台校务公开文件、未成立校务公开工作机构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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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工会工作15分 |
9-2-1[65] 党委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贯彻落实《工会法》,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并落实有关待遇,工会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学校有关重要会议;经费落实,活动场地有保证;工会履行职责良好,组织健全,“建家”规范,作用明显。(15分) |
1、党委关心、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资料等; 2、工会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情况; 3、工会自身建设、建家升级活动等文件规定,以及工会工作的档案材料等; 4、建家工作规范化和作用发挥情况; 5、实地考察工会宣传、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设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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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未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工会工作,扣2分;领导支持工会工作不够扣1-3分; 2、没有相关材料的扣1-3分; 3、工会履行职责不好,扣1-3分; 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扣1—2分;经费不能足额拨缴、场地不落实,扣1-3分; 5、建家工作不规范、作用不明显,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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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共青团工作 30分 |
9-3-1[66] 党委每学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或专题研究共青团工作至少一次;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和活动场地落实;团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推优工作好,学生社团管理规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30分) |
1、党委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的会议记录;学校对共青团工作经费投入; 2、学校共青团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队伍建设等资料; 3、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资料、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及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资料; 4、实地察看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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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定期研究部署共青团工作扣1-3分; 2、团的各级组织机构不健全,编制无保障,出现一例问题扣1分,扣满5分止; 3、相关工作资料不全扣1-3分; 4、经费不落实扣1-3分,场地不落实扣1-3分; 5、团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推优工作不好扣2—4分;社团管理不规范扣1—3分;学生文化活动不丰富扣1-3分,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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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特色工作100分 |
10-1 特色工作100分 |
10-1-1[67] 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探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形成特色,创造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100分) |
1、工作特色; 2、对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产生的效果; 3、对推动学校整体工作产生的效果; 4、具有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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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项加10分,加满10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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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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