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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二、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艺术技能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在教育目标上,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把优化心理品质、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成才作为根本目标。同时,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2)在教育特点上,坚持针对性,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校教学、生活实际做好具有艺术院校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3)在教育方式上,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4)在教育途径上,坚持专门教育与全员教育的结合。既要重视通过专门机构、依靠专门力量开展专门教育与咨询活动,又要动员学院全体教师在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关心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5)在工作内容上,坚持“宣传、服务、干预”三位一体,把宣传教育、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6)在发展方向上,坚持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以专业的态度和要求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三、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2.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有效开发心理潜能,优化个性品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大学生自觉培养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珍爱生命。
3.解析心理现象,帮助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表现,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学会面对和良好处理心理问题。
4.教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环境适应、自我管理、专业发展、人际关系、恋爱交友、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心理困惑,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珍爱生命,悦纳自己,善待他人,达到自我实现。
5.积极预防学生中由于心理问题引发的意外事件,进行必要的危机干预。
四、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坚持贯彻“预防为本,发展为主,治疗为辅,服务于全体学生”的原则,重在建设,立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途径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络体系。积极引导大学生保持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纳入德育工作计划,科学安排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须不断加强心理教育指导、心理咨询及辅导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导航。加强心理教育指导、心理咨询及辅导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心理咨询预约制度、心理咨询人员培训制度、心理咨询人员督导制度等。
3.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面向全院学生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心理学》等公共选修课,鼓励开设各类心理学相关的其他选修课;不断丰富心理健康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认真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工作。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坚持发展性咨询为主,障碍性咨询为辅的方针,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咨询和团体辅导。心理咨询中心要严格遵循尊重、保密、自助和发展等基本工作原则,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心理网站在线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用爱心、关怀和责任心去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帮助大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不良、自我管理困惑、人际交往障碍、交友恋爱挫折、考试紧张焦虑、求职择业矛盾、人格发展缺陷、情绪调节失衡、经济困难压力等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使大学生能够认识自我、接纳自我、完善自我、开发潜能、健康发展。
5.切实做好新生心理健康调查和心理档案工作。在新生入学后,学院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要认真做好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对在心理测查中发现的有问题倾向的学生,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面询核实、跟踪辅导,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对于确实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疾病的学生要高度重视,及时帮助他们转介到有关的机构进行心理治疗,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心理健康。
6.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积极组织心理沙龙、心理讲座、心理报告、心理健康宣传日等活动,努力开办网上心理健康栏目。要支持和指导大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发挥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互助和自助的重要作用,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7.努力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学院要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为大学生提供紧急援助服务。心理咨询中心和各系要长期密切关注有心理问题倾向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特别要注意防止因心理问题造成意外事件的发生。建立学生心理委员---班主任、辅导员——系领导、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学生处、保卫处、校医院等部门——院领导——家庭的快速反应机制,开辟从系到心理咨询中心到学生家庭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快速干预通道。
五、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
1.通过专、兼、聘等多种途径,建设一支以专业教师为主,专兼职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专职教师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序列,兼职教师可以从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受过心理教育并能够从事咨询辅导的人员、校外心理咨询员中聘任。兼职人员根据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的工作量和相应标准发给酬金。
2.大力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专兼职教师的系统培训,并将培训工作纳入师资培训计划。通过专业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等形式,不断提高专兼职教师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相关规定和要求,逐步做到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人员达到持证上岗要求;努力创造条件达到“咨询员每年要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专业培训,专职咨询员每年要参加一次以上专业学术会议”。
3.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与交流,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学术水平。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心理素质发展的规律,分析我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探索适合本院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新途径、新方法。通过积极组织理论研讨、案例讨论、经验交流、督导小组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与校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教学、科研和咨询工作水平。支持校级相关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六、建立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1.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包括学生处、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各系、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等)参加。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安排和组织实施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研究制定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征订心理健康教育的教材与科普读物;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课题研究、学术活动和经验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协调发展。
2.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投入。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专门机构和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并逐年增加,用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培训、宣传教育、辅导咨询、心理健康测查等日常工作;在工作场所上,要建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心理咨询接待室和个别心理咨询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仪器设备、测量工具和图书资料,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3.明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机构。在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指导下,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协调和组织全院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以及辅导和咨询工作。
4.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要根据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在教学、管理和服务中,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特别是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学校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重视和支持程度、机构设置、资金投入、队伍建设、教学安排、科研工作、心理档案建设和开展心理咨询的情况等,大力促进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作者:学院党委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5 1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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