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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音乐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职责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试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和学院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职责。
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 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根据院党委的学习教育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安排并落实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
(2)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人才培养、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去,发动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改革和发展。
(3)经常关心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把服务师生作为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切入点,与教育和组织师生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健全师生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创新服务组织和服务机制。
2.与同级行政共同承担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和培养人才的任务。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教职工的聘任工作。
(1)书记参加系(处)务会议,参与本部门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共同贯彻落实院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2)定期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听取党政负责人报告本部门的工作,把握发展方向,明确发展思路,组织发展力量,增强发展动力。
(3)书记与行政负责人要经常沟通情况,团结协作。如在重要问题上发生分歧,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院党委请示。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具体领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1)根据院党委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党员的思想实际,制定党员教育的具体计划,并检查党支部落实情况。
(2)做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选配好党支部书记;根据党员群体的不同特点,组织指导党支部有针对性地过好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分析党支部情况,协助党委做好党支部考核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党支部的经验,整顿后进的党支部。
(3)严格党员管理,定期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指导和通报;在日常工作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中对党员有明确具体的要求;表扬和宣传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组织程序处理。重视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4)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特别要重点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大学生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每学期要专题研究一次党员发展工作,作出具体计划,并检查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和联系人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导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党员标准和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确保新党员质量。
(5)按规定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工作,定期公布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4.做好本部门的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
(1)抓好系(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坚持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倾听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政一把手配合默契,在领导班子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2)加强系(处)级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照院党委的统一要求,做好本部门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3)加强本部门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团支部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和各级干部要模范地遵纪守法;每年检查一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向院党委和纪委汇报。
6.群众组织和统战工作。
(1)领导本部门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切实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认真做好统战工作,定期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二、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院党委、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在围绕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按要求做好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支委会定期分析、研究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党员教育计划。在日常工作和重大事件中对党员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教育党员努力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工作;定期向党员传达有关文件,通报学院重要工作并征求党员的意见,向党员布置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坚持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教育党员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争优创先”、“特色党日”、“主题教育”等活动,激励先进,促进后进党员的转化;定期召开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规定收缴党费,对出国党员和流动党员加强教育和联系。按要求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3. 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及转正工作。继续加强在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每年度有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的计划。指定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做好帮助工作,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执行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发展程序,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
4. 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党总支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对师生员工中的先进事迹要及时表扬宣传,对各种违规行为和不良现象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做好日常的调查研究,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了解及时,反映准确。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与行政领导一起积极帮助和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 不同类型的党支部,根据各自的特点履行职责。
(1)学生党支部要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协助学院做好思想工作。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帮助和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敢于进行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健康成才,努力维护学院的稳定。
(2)教师党支部要支持本部门行政领导的工作,积极对本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经常与行政领导沟通情况,参加系、教研室会议,参与讨论决定本部门的重要问题,共同组织实施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促进师德、教风建设。重视对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为青年教师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3)机关党支部要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真诚为一线师生员工服务,自觉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
(4)后勤服务部门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本部门负责人抓好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部门的重要问题,做好外聘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群众工作。
(5)离退休党支部要加强自我教育和管理,及时反映本支部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关系,增进相互理解。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积极为学校献计献策,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学院党委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5 1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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