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谐稳定,确保学院人、财、物的安全,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秩序,特制定安全防范检查制度,全院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各重点要害部位要建立安全防范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防范检查工作;
2、各重点要害部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并上墙;
3、保卫部在寒署假和节假日前要对全院各部门进行以治安、消防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和夜查;
4、对全院和重点要害部位,保卫部将对其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会同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周、月、季的安全检查;
5、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下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6、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由于没有及时整改而引发的问题和案件,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保卫部联合公安机关,每年对全院春秋两季及寒暑假前进行安全大检查。